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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積極拆除危害公共安全之廣告物 審計部促請台南市政府改善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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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在111年5月12日發佈調查報告指出,台南未積極拆除危害公共安全之廣告物!
 
台南市審計處表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為避免廣告物危及公共安全,並維護市容觀瞻,辦理違規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執行計畫。
 
但是,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間有區公所通報之違章廣告物案件,工務局迄未通知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改善或拆除,形成潛在公安危險。
 
審計處指出,依據危害公共安全或交通廣告物執行計畫第2點及第3點規定,有危害公共安全或妨礙公共交通之竹木造及鋼管鷹架廣告物列為優先查處對象,先行輔導通知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自行拆除。工務局為加強對臺南市違規廣告物之查處及拆除作業,於107至109年度辦理危害公共安全或交通廣告物執行計畫,由各區公所主動巡查,如發現違規設置廣告物,立即填報書面資料並以電子郵件通報該局辦理。
 
審計處表示,109年度各區公所通報違規竹木造鷹架廣告物案件計1,371件,其中新化區等17公所通報375件,迄未通知建築物、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改善或拆除,甚有84件逾半年仍未辦理,形成潛在公安危險,為避免災害發生,造成民眾生命及財產損失。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接獲調查,已將109及110年度公所通報違規竹木造鷹架廣告物計1,904件全數拆除完畢,並將每季定期檢討拆除件數及排拆計畫表,針對久未處理案件,按其危害程度辨識輕重緩急優先辦理,以加強危險廣告招牌拆除工作,維護公共安全、交通秩序及都市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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