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警偵辦吳姓非法土方業者涉嫌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時,發現桃園市楊梅警分局巡佐黃國文等3人與桃市府環保局稽查科約僱張姓助理涉嫌收受賄賂,經蒐證後,昨兵分14路傳訊6名被告、8名證人漏夜偵辦,其中4名在職與退休的公務員向法院聲押獲准。
桃檢說明,檢察官王念珩今年3月間,指揮桃園市警局偵辦涉嫌在新屋區亂倒廢棄物的吳姓非法土方業者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時,清查吳某歷年來所有帳冊及資料,驚見桃園市楊梅警分局新屋分駐所巡佐黃國文、永安派出所退休警員朱忠強及原偵查隊小隊長、已調桃園警分局小隊長的陳鎮勳,以及桃園市環境保護局稽查科張姓前約僱助理的名字及金額,顯然收受吳姓業者的賄賂。
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及桃園市警局等單位進行調查,經過近月蒐證齊全後,前天發動搜索現職員警黃國文、陳鎮勳的住居所及辦公處所,除黃員由檢察官開立拘票拘提到案外,其餘5名被告皆由檢察官王念珩親自帶隊搜索、分別傳喚到案。
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被告黃國文、朱忠強、陳鎮勳及張姓約僱助理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的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名被告則經檢察官諭知各以10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