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發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16日召開第5次會議,為精進國發基金投資管理,國發會主委劉鏡清提出9大措施,強化投資審議品質及投後管理效能。然而,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疑,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前,列席人員都有保密義務,為何不召開秘密會議?召委黃國昌強調,會議只聚焦討論國發基金管理會提出的報告,因報告內容未涉機密,沒必要開秘密會議。
國發會主委暨國發基金管理會召集人劉鏡清率所屬單位16日下午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對105年起所投資之『直接投資組合中重要新興事業』之績效與管理」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會開會36分鐘 鍾佳濱用21分鐘提會議詢問
黃國昌宣布會議開始後,鍾佳濱率先提出會議詢問,他主張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2條,調查報告書未提出前,其調查人員、工作人員等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揭露調查內容,但這場委員會不是秘密會議,也會進行備詢,過程都屬於調查內容,主席是否考慮開秘密會議?鍾佳濱還說,自己沒有想影響會議進行,只是想確保會議依法進行,引起坐在台下的藍委吳宗憲忍不住怒嗆「你就是在影響會議進行!」
黃國昌強調,委員會單純就國發會提出的報告進行討論,委員們也是針對報告內容進行垂詢,他確定這份報告未涉及調查結果或內容,也沒有任何機密,相信主委在備詢時,心裡有分寸,知道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所以沒有開秘密會議的必要,但如果有人認為要開秘密會議,他也會依照議事規則處理。
由於鍾佳濱未要求改開秘密會議,因此會議照常邀請劉清鏡上台提出報告;因在場委員沒人對報告內容提出詢問,也無人提出臨時提案,劉清鏡報告結束後,黃國昌於下午3點6分便宣布散會。委員會僅開會36分鐘,其中,鍾佳濱提出了21分鐘的會議詢問。
劉鏡清提9項國發基金精進措施
針對國發基金105年起投資之「直接投資組合中重要新興事業」之績效與管理,劉鏡清報告時指出,為強化投資審議品質及投後管理效能,國發基金在113年6月開始推動精進投資管理措施,並持續修正檢討,有9大具體措施。第1、慎選投資標的,公司申請國發基金產投資時,須具備轉型及組織改造計畫,並由非經營團隊或原股東的主導性投資人參與投資。國發基金也將針對申請公司及經營團隊進行口碑調查、市場趨勢分析,並增加公司治理評鑑門檻。
第2、強化審議品質,國發基金於審議階段,增加邀請諮詢委員參與政策評估會,評估申請企業是否具發展前景及創新轉型能力,並針對未達共識案件再次召開審議,以及表決門檻由2分之1決提高至3分之2決或4分之3決,提升審議品質及嚴謹度。
第3、優化投資協議書,國發基金為保障投資權益,優化投資合約,包括約定買回機制、依里程碑撥款,以及要求公司承諾協助國發基金依持股比例取得董事席次。
第4、修正投資事業管理分類,過往國發基金的投後管理是依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分類,未考慮國發基金投資是否獲利及公司營運成長趨勢,導致投資分類無法反映公司實際營運狀態,有效分配管理資源,因此現將國發基金投資是否獲利納入考量,修正投資事業管理分類方式,依據對各轉投資事業投資獲利情形及該轉投資事業是否已上市櫃、興櫃進行分類,並規範每類管理重點,定期檢視公司獲利變化情形、營運成長趨勢及產業未來性,以有效進行投資後管理。
第5、增建風險預警指標,國發基金為加強轉投資事業監督管理,每季例行核閱投資事業財務報表,以追蹤所有投資公司最新營運及財務狀況,並增建風險預警指標,並按季依預警指標評估公司營運風險,針對高風險公司加強管理。
第6、定期檢討轉投資事業營運情形,國發基金針對尚無投資獲利轉投資事業,每季召開會議加強檢討該公司營運情形,並就個案情形與問題癥結提出討論進行綜合評估後,列為會議紀錄,以強化對公司之評估及後續查考。國發基金另依投資作業規範,針對最近5年連續虧損無法改善,且投資未獲利轉投資事業,每年提報國發基金管理會檢討。
第7、透過董事會與股東會強化投後管理,國發基金若於轉投資事業派有董事代表,亦透過董事代表於董事會督促公司改善營運狀況及財務結構,以提升國發基金投資效益。若無派任董事之轉投資事業,則於股東會中表達股東意見,以維護合法投資權益。
第8,爭取設立投資後管理專責部門,國發基金現有人力結構及員額於96年訂定,投後管理業務由業務組兼辦;鑒於國發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現有人力已不足因應日益增多之業務,刻正爭取設立投資後管理專責部門,以提升投資管理效能,維護國發基金投資權益。
第9,精進退場機制,適時停損,修正退場機制作業要點,增加退場彈性,管理分類標準並結合退場機制,針對投資目的已達成或無法達成之公司辦理退場,對於公司治理不佳之投資事業,將列為優先釋股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