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中新光三越發生氣爆事故,在百貨的員工數眾多,新光高層強調直屬的總員工可以帶薪休假,不過針對專櫃人員該怎麼辦,對此勞動部發出勞工權益說明,並指勞雇雙方可以考慮協商實施「無薪假」,這讓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勞動部是企業部嗎」。
新光三越員工vs.記者:「但是還是有一點擔心啦,多少還是會怕它(停業)太久。」
在台中新光三越上班族,談到生計多少有些擔心,因為屬於外包公司員工,何時能復工仍是未知數。
新光三越營業本部長曹美虹:「除了我們自己員工會開始跟廠商做一些協商跟協調,那我想一定會取得,對員工對廠商,相對都是好的一個狀態跟結果。」
這無限期停業不知多久,新光高層強調會在溝通。
攤開在台中新光直屬總員工數305人,可以「帶薪休假」,但總櫃位數超過三千,這些專櫃人員雇主並非新光,權益該怎麼辦呢?
勞動部發出這圖卡,針對台中百貨氣爆,詳細說明勞工權益。
內文提到雇主們可以跟勞工協商實施「無薪假」,並依照「景氣影響勞雇」規定,若同意每月工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
立委(國)王鴻薇:「對這些企業做出指引,而這個指引事實上是不利勞工朋友的,你是勞動部不是企業部。」
認為勞動部是直接政策指導放無薪假。
引起討論的還有,無薪假的第二條,明框定只有景氣因素導致停工或減產時,才可以與勞工協商,但發生氣爆適用嗎?另外依照職安法,爆炸本就不可歸責於勞工。
勞動就業及平等司司長 黃維琛:「主要盡可能避免勞工因為氣爆事件,直接遭到被資遣的可能性,必須給付勞工最低工資28590元,並非無薪勞工勞健保也要正常投保。」
怕讓勞工有不平等聲音,部長親自消弭相關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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