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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抗告失敗!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確定2億元交保 可在家過年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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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哲敏。資料照。廖瑞祥攝
 
郭哲敏。資料照。廖瑞祥攝

綽號「小明」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及線上博弈、地下匯兌等案被羈押1年多,新北地院1/13裁定2億元交保,親信張旭昇2千萬元交保,院方並裁定兩人戴上電子腳環等科技監控設備,全案定於5/29宣判。新北地檢署仍認為兩人可能逃亡勾串,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合議庭今天認定一審裁定重保、科技監控,足以對郭哲敏等人產生拘束力,駁回抗告,郭哲敏確定可在家過年。

檢方查出,AE集團董事長郭哲敏涉嫌經營博弈事業,2018年間,他以AE集團名義在台成立睿世軟體等多家公司後,承租伺服器機房,把其他遊戲開發公司的老虎雞、板球及棋牌等線上博奕遊戲串接到睿世開發的「包網平臺」,再用AE集團名義將「包網平臺」外銷給境外賭博業者,讓他們能在中國、香港、菲律賓、越南及馬來西亞等地經營線上賭博網站。

AE集團也提供後台及第三分支付等多元服務,讓境外賭博業者能串接網站的入出金等功能,藉此和業者合作並按照輸贏比例抽成。檢方估計,自2018年年初至2022年底止,郭哲敏集團獲利逾5520萬3147美元(約新台幣16億5609萬4410元),郭哲敏也從事地下匯兌,經手金額高達217億154萬5434元。

合議庭去年兩度裁定郭哲敏交保5千萬元,檢方均抗告成功;其後合議庭加保到1億元,檢方又抗告成功,讓郭哲敏等人被逆轉收押。而全案本月辯論終結後,合議庭於1/13諭知重保2億元,郭哲敏前後花不到4小時就籌足保金走人。檢方則再度提抗告,想將他及張旭昇押回籠。

高院合議庭認為,郭哲敏、張旭昇涉犯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等多項罪名,犯罪嫌疑重大,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因此有相當理由認定兩人有逃亡之虞。

不過,合議庭審酌,本案已經辯論終結,並訂於今年5/29宣判,一審綜合考量檢察官所提的交保金、科技監控等意見,另衡量兩人涉案情節、身分、地位及資力等狀況,認為命兩人交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應該可以對兩人產生約束力,能防止逃亡,裁定並沒有違誤或不當。

合議庭指出,檢方抗告雖然認定,兩人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而且認為交保金和科技監控設備不足以代替羈押。但合議庭認為,一審裁定的具保金額、境管限制及科技監控設備,都沒有違背檢方在羈押庭表示的意見。至於檢方泛指電子監控設備妥善度有侷限性,懷疑郭哲敏等人可能勾串共犯或本案可能再開辯論庭等,合議庭認為,檢方並沒有具體指明依據在哪裡,因此不予採信。

合議庭據此駁回抗告,郭哲敏確定交保兩億元,可安心在家過年。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林孟宜、陪席法官朱嘉川及受命法官張紹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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