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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法修法 雇主協會:自由選擇老後生活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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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自11月11日起正式開放入境,首波以印尼為主。(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樂見法規修正,也強調台灣應該要讓每個人選擇老後生活樣貌的自由。(示意圖/shutterstock)

[NOWnews今日新聞] 立法院今(31)日三讀《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開放80歲長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請外籍看護。聽聞此訊息,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樂見法規修正,也強調台灣應該要讓每個人選擇老後生活樣貌的自由。

她表示,《就服法》是30年前訂定、年久失修的法律,考慮到台灣老齡化程度,終於80歲以上的老人家,以及 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2期以上者,不用再為了巴氏量表到醫院奔波。

張姮燕提到,雇主協會有80幾歲的會員,因為小時候發燒影響智力,雖然年輕時沒有影響,但隨著家人逐漸離去,自己成為獨居老人,結果卻遲遲無法通過巴氏量表評估,無法申請外籍看護,最後只能被迫到長照機構,失去原本熟悉的生活環境,家人要見她也困難重重。

另外,也有72歲的重度失智成員,嚴重到必須聘請2個外籍看護,但是同樣無法符合巴氏量表評估,結果一個都申請不到,認為雇主協會對於這次修法樂觀其成,「還給大家一個方便聘僱的選擇。」

強調「是免評,不是免費」 雇主協會反駁勞動部顧慮
然而,勞動部認為,《就服法》第46條將導致國內外籍看護供需失衡,在沒有辦法與日本、韓國競爭人力情況下,將導致國內出現「棄重擇輕」,放棄最需要照顧的重症或身心障礙家庭,大量選擇照顧健康長者,將會排擠到重症家庭聘移工照顧權益,也將會導致國內聘僱人力成本、品質受到影響。

對此,張姮燕反駁,「聘僱外籍看護是免評,不是免費」,勞動部說修法後一口氣會增加20萬至30萬的聘僱需求並非事實。

首先,聘僱外籍看護將是薪資就要2萬元,再加上基本開銷,1個人1個月就需要4萬元,並非一般家庭都有能力選擇聘雇外籍看護來照顧家人,也絕對是有需要才願意負擔。

其次,對於日本與韓國跟台灣搶工問題,她說明,日本並沒有開放家庭看護,而是機構看護工,韓國則是因應少子化,希望開放的是看護小孩的幫傭,所以這兩國與台灣照顧長者、中重症的外籍看護並沒有競爭問題。

她進一步說明,全球都在人口老化,都在搶照護人才。但因為外籍看護來台灣並沒有其他國家的學歷、語言限制,相對來講比較寬鬆,再加上薪資是當地國家的5倍,還可以使用健保,讓台灣成為這些印尼、越南人所嚮往的熱門工作地點,根本不存在搶工。

對於勞動部擔心「棄重擇輕」,她認為政府就應該要有配套措施,如果今天有外籍看護選擇來台灣,要到偏鄉地區或是照顧年長者,就必須要有辦法去履行,才不會「棄重擇輕」問題。

張姮燕直言,如今該法案通過可以讓非法移工減少,當老人、病人都可以合法聘僱到外籍看護,誰會願意地下化,選擇對雙方都沒有保障的非法看護。

聘僱看護回歸市場機制 政府可適時出手援助
她也表示,勞動部與其頻繁干預市場機制,不如回歸市場機制運作,如果擔心「棄重擇輕」,那麼就可以提供更高薪資吸引人來照顧,如果真的貧困家庭有需求卻負擔不起,那麼政府就應該出手協助補助,建議巴氏量表雖然不應該當作必要條件,但可以當作福利的給予條件,「如果已經確認是重度患者,這位外籍看護還願意照顧你的家人,那麼應該要適度給予薪資補貼。」

張姮燕總結,台灣人應該要辦法自由選擇老後生活,「協會要求就是給我們選擇老後生活樣貌的自由」,如果負擔得起,也有意願當然可以選擇到長照機構,但如果今天想要聘僱外籍看護在家照顧,這也應該是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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