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文哲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對柯文哲在內等11人提起公訴。檢方表示,柯文哲身為臺北市市長,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法,竟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共同圖利,並收受賄賂共1710萬元,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逾121億的不法利益。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偵結,檢方指出,柯文哲於擔任臺北市長期間,透過一連串的裁示及核決,如「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等,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文哲、沈慶京共同圖利。
檢方認為,柯文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另外,檢方也發現柯文哲、民眾黨前黨工李文宗、會計李文娟等3人涉嫌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竟將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600萬元侵占入己;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更共同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其中包括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以及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檢方認為,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
檢方表示,柯文哲、李文宗另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選辦公室員工薪資。兩人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文哲聘請員工,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文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檢方認為,柯文哲、李文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
對此,檢方依被告涉嫌之罪嫌輕重,具體求處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侵占政治獻金罪,量處有期徒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量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檢方強調,審酌柯文哲有違市長就職宣誓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李文宗身為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竟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慶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亦不佳。此外,柯文哲前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因滯留海外至今未歸,北檢依法發布通緝。
起訴名單一覽:
1.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求刑28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公益侵占罪。
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背信罪。
2. 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圖利,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3. 時期任都發局長黃景茂:圖利,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4. 都委會執秘劭琇珮:圖利,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5. 前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收賄、公益侵占、背信,有期徒刑17年4個月,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公益侵占罪。
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背信罪。
6. 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商業會計法,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7.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收賄、洗錢,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洗錢罪嫌。
8. 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收賄,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9.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行賄、圖利,圖利罪,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違背職務行賄罪嫌。
10. 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行賄,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違背職務行賄罪嫌。
11. 會計師端木正:偽造文書,有期徒刑1年。
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
緩起訴名單:
1. 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行賄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違背職務行賄罪嫌。
2. 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行賄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違背職務行賄罪嫌。
不起訴名單:
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
應曉薇男友王尊侃
應曉薇助理陳佳敏
端木正助理何璦廷
端木正助理陳韋瑄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