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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500萬出庭 鄭文燦否認犯罪:深感委屈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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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中)因涉貪案出庭後,快步離開桃園地方法院。(記者周敏鴻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中)因涉貪案出庭後,快步離開桃園地方法院。(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被起訴,桃園地方法院今(19日)開準備程序庭,鄭文燦強調,檢方認為他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貪汙案件,他覺得非常委屈,「與涉嫌行賄的廖俊松並無合意」,是檢方對於案件有誤解,希望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

桃院今天上午9點半開準備程序庭,檢方指出,鄭文燦涉嫌收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東側9.12公頃農地地主組成的重劃會行賄500萬元,8月間偵結,將鄭等人依涉嫌對於職務上行為收賄罪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鄭12年徒刑。

鄭文燦在法庭上否認犯罪,並花了約1小時為自己澄清,他說,檢方認為他收錢後才配合林口工五重劃區建廠管理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廖俊松而對外行文,但就時序而言,市府函文行政院的內容,是106年9月7日會議就已經決議發文,與同年9月14日「官邸事件」無關。

「官邸事件」是檢方起訴指出廖俊松到官邸放袋子一事,檢方指,廖在106年9月14日到鄭文燦官邸將裝500萬元現金袋子放在會客室茶桌底下,還以手勢告知鄭;鄭文燦強調,他回想當天廖以泡茶名義到官邸,但他不知道廖有帶東西,雙方甚至說沒幾句話,更沒有比手勢等情事,事後他多次請對方拿回袋子未果,才聯絡廖兒子廖力廷,並親自將袋子送回廖力廷台北住處歸還;他未拆開袋子看,但已猜到內容物,後因不想節外生枝、不想留下「事尾」,才沒通知桃園市政府政風處,而是親自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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