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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環保署督察總隊長李健育涉多次性騷 監院糾正環境部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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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資料照)
 
監察院。(資料照)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前環保署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涉性騷擾女部屬、訓練班女學員及外部廠商女員工,日前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監委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今日表示,原環保署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後,處置過於消極被動,有未通報專責單位、未進一步查證及未積極處置等缺失,監察院通過糾正環境部。

3名監委指出,李健育利用其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女性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廠商女員工進行多次性騷擾行為,為性騷擾慣犯。李被監察院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監察院已於5日經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將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續指,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於去年7月間舉行記者會揭露,性騷擾慣犯李健育所為8件性騷擾案件,其中第4、7、8案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處置過於消極被動,有未通報專責單位、未進一步查證及未積極處置等缺失;另,前署長張子敬亦坦承處理第8案有所疏失,監察院衛生及環境委員會於20日通過對環境部糾正案。

有關李健育違失行為涉及刑事責任部分,監委說明,將依「監察法」移請法務部轉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另,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原環保署遲至陳椒華對外揭露李健育之惡行後,始於去年7月26日將李健育改任非主管職務之技監,未能依「性騷法」及早處置,實屬怠責,故糾正環境部違失,並議處失職人員。

監委進一步說,陳椒華揭露李健育的8起案件,原環保署稱僅接獲4案(第1、4、7、8案)相關資料,亦難以逕行認定前署長有刻意包庇李健育的情事,前署長於監院詢問坦承,「我沒有找李健育來問過這些事」、「某公司建議依相關職權進行適當之行政處置,以達訓誡之效,人事室簽的跟對方公司建議不符,我在批示過程沒發現,這缺失部分,我承認」。

監委強調,本案張前署長確有處理疏失,經衡酌李健育非張前署長所直接任命,張前署長工作地點在台北,而李健育駐地在台中,若未經由首長信箱知悉或接獲通報,實難以瞭解其與女性同仁之互動情形,故難謂張前署長有刻意知情包庇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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