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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釋憲結果 藍委吳宗憲嗆:違反行政對立法負責的憲政價值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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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記者林欣漢翻攝)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記者林欣漢翻攝)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憲法法庭25日判決「國會擴權法案」大部分條文違憲,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憲法判決質詢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吳宗憲提到,國會改革修法就是為了維護權力分立與制衡,但大法官這陣子為了護航執政黨,不僅給37名死刑犯免死金牌,還恩賜行政官員「免負法律責任」諭令,徹底違反行政對立法負責的憲政價值。

吳宗憲認為,立法院身為唯一的民選機關,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也是為了避免政府濫權並保障民主人權,這是世界民主國家國會的常態,放到台灣卻成違憲,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到頭來,官員到國會就可以繼續「能混就混、能騙就騙」,反正都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吳宗憲表示,針對國會改革法案的立法程序,大法官已背書未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整個立法過程中,有1場專報、2場審查、3場公聽會、4場協商,民進黨講了1068分鐘,然而除了抗中保台之外沒有任何論述,且立法程序究竟違反哪一條憲法,也只會裝傻充愣不肯說明,並挾媒體優勢力量欺瞞人民;甚至到了憲法法庭,都不敢提出立法院的議事錄來當證據,自顧自地造謠。現在被大法官狠狠打臉了,民進黨難道不需要為自己的言行向大眾道歉嗎?

吳宗憲強調,這次憲法判決中有沿用行政院聲請書的部分內容,「總統是由人民直選產生,與立法委員各自具有民意基礎,總統直接對人民負責,不用對立法院負責。」倘若如此,那到底總統究竟要怎麼對人民負責?除了每4年用選票下架總統之外,完全沒有任何可以監督、制衡總統的機制;總統不接受立法委員的提問,跟總統在敞廳會議談話到底有何不同?「單向」看著「讀稿機」的政令宣導,講完就走了,究竟要如何「及時」滿足人民「知」的需求?

吳宗憲直言,在我國體制中總統有最大的權力,但施政責任卻都交給行政院長一肩扛,對總統馬首是瞻的行政院長形同總統幕僚長;但另一方面,擁有實際決策權的總統,卻不必直接面對國會,有權無責的情形下該如何期待總統會用心管理、對人民負責?與其說是總統,不如說是超級皇帝。

吳宗憲鄭重呼籲,若欲使民意充分展現,遏止政府部門上下交相賊,必須讓國會能真正發揮應有的監督制衡功能,讓陽光照進國會,否則權力分立必將傾斜,而前人所留下的民主資產都會被民進黨政府給敗光,我國終將淪為集(極)權國家,這絕對不是民眾所期盼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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