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藍白聯手推動的國會改革法,雖然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且在6月26日生效,但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由府院等提出的國會改革釋憲案,今(25日)作出判決,結果雖然是部分合憲、部分違憲,但包含國情報告即問即答、藐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等條文,大多遭宣告違憲。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這次判決可說是對行政官員呵護備至,條文中涉及要課予處罰的部分全部違憲,這根本是讓國會調查權徹底空洞化,等於給了所有行政官員一個免死金牌,未來大家到國會還是跟以前一樣能混就混、能騙就騙。
黃國昌在民眾黨團的記者會一開始就說,這個判決令人非常非常遺憾,對於行政官員呵護備至,「行政官員在國會裡面公然說謊、課予刑事處罰,在憲法法庭的眼中竟是違憲,這大概是當台灣的民主法治,藉由憲法法庭的判決,可以說是獨步全球的憲法價值」。這項判決雖然沒有荒謬到把柯建銘等51位民進黨立委所主張,把整個立法程序都宣告違憲,但仔細看就會發現,雖然針對國會改革法案中,對於行政官員、接受提名的人做了非常多的要求,大法官都認為不違憲,其中還包括當初民進黨吵得最兇的反質詢,大法官也沒有宣告違憲,要求被提名人,當然也包括現在民進黨所提名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要求提名人送提名資料的時候,要切結上面寫的都是真的,也沒有違憲。但問題是這些人違反這些要求時要課予處罰時,就全部違憲。黃國昌說,這代表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就是要讓國會的調查權徹底空洞化。因為行政官員不可以反質詢,但反質詢也沒有關係,不會有任何處罰;被提名人提出資料的時候,要切結裡面沒有虛偽不實,但有虛偽不實也沒有關係,因為也不可以處罰。
黃國昌說,這是一個對我們台灣掌握強大行政權力的行政部門、行政官員,呵護備至,對於正常的民主國家所擁有的國會調查權,卻處處刁難的憲法判決。看到今天憲法法庭的判決,在琳瑯滿目的條文中,條文的本文沒有宣告違憲,但只要一涉及要處罰、要課予法定責任的條文,就違憲,我們對於這樣的結果老實說非常遺憾。他還喊話問「不知道即將要離開司法院的綠色大法官,在卸任之前你們要留給台灣的民主憲政一個什麼樣的未來?」他相信看到憲法法庭的判決後,賴清德、卓榮泰應該會非常開心,因為給所有行政官員一個免死金牌,未來大家到國會還是跟以前一樣能混就混、能騙就騙,反正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