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授唐惠欽、王嘉男被控收錢幫指導的碩博士生找槍手代寫論文,每件收費10至32萬元,其中唐惠欽不僅「賣學位」還涉嫌性侵、猥褻女博士生,橋檢今偵結,依貪汙罪嫌起訴兩人,唐再加一條妨害性自主,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至於購買學位的學生,也一併一貪汙起訴。
唐惠欽、王嘉男均為高科大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專任教授,高雄市調查處日前偵辦某件反滲透法,意外發現唐、王兩人疑藉由教授身分兜售學位,另外報請橋頭地檢署簽分偵辦。
檢調查出,王嘉男、唐惠欽從2019年起陸續向鄭姓、劉姓、葉姓、江姓、陳姓、蔡姓碩、博士生「收費」,碩士收取10萬、博士收費32萬元,學生付錢後,王、唐再各自找寫手撰寫論文,並協助在學位考試委員會護航學生通過口考。
今年7月間,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發動搜索,帶回唐惠欽、王嘉男2人及「買學位」學生,唐、王2人原否認犯行,但部分學生坦承付錢,檢方認為兩人授予學生學位具受託公務員身分,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
法院當時考量多名證人偵查中已具結證述,手機、銀行帳目均查扣,二人也坦承犯行,王嘉男以20萬元交保、唐惠欽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地,禁止與本案有關人聯繫。
其中,唐惠欽不僅「賣學位」,檢調還發現他在2015年於指導一名女博士生時,涉嫌利用學位要脅性侵猥褻女博士生。
橋檢今偵結,認定兩人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另6名碩博士生則觸犯交付賄賂罪,涉案8人均依貪汙罪嫌起訴,另唐惠欽因涉嫌性侵女學生,再加一條妨害性自主罪,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