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及京華城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嫌聲押禁見,9/1晚間20時北院召開羈押庭,由柯文哲率先上場,歷經三小時的訊問,柯文哲於22時59分羈押庭結束;而彭振聲在1日23時15分接受夜間訊問,於今(2)日0時43分結束,北院在凌晨3時一併宣布裁定結果。
接近凌晨3時,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抵達北院外頭,等待北院裁示。稍早北院公布裁示,彭振聲羈押禁見,柯文哲無保請回,消息一出,讓北院外頭小草振臂高喊。
最輕本刑5年以上 彭振聲羈押禁見4原因出爐
北院指出,第一點、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第二點、彭振聲更固辯稱,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都是依法行政云云,但被告(彼時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
北院說明,第三點、彭振聲為臺北市副市長,並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專案管理人,堪認其為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第四點、本件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其等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