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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台南3律師涉幫詐團「通靈」監視落網車手 1收押2交保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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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翻攝屏東地檢署官網
 
屏東地檢署。翻攝屏東地檢署官網

屏東地檢署追查詐欺集團案件,查出在台南市開事務所的陳姓律師涉扮詐團軍師,派案給黃姓律師及一名受雇的唐姓律師,他們表面上幫落網車手辯護,骨子裡卻將偵查機密洩漏給詐團築防火牆。屏檢指揮警調搜索其律師事務所及住處,訊後聲押3人,但法院僅裁定陳姓律師收押禁見,諭知黃、唐分別交保15萬、10萬並限制住居;檢方收到裁定後將決定是否抗告。

檢方查出,陳姓律師和黃姓律師分別是台南市中西區及東區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唐姓律師則是陳律師聘請的受雇律師。

陳姓律師涉嫌加入詐團當高級軍師,負責處理詐團旗下車手被逮後的法律相關事務,他自行接案或指揮接受派案的律師,協助落網車手的辯護工作,他們表面上幫忙車手辯護,實際上除了要幫詐團確認車手是否遭到羈押,也嚴密監視車手落網後的應訊過程,確保車手們沒有供出詐團上游成員。

黃姓及唐姓律師趁職務機會取得警詢及偵訊筆錄,交付給陳姓律師後流入詐團,讓詐團高層可以提前進行風險控管、調派人力及認列歸損。

檢方認為,黃姓律師、唐姓律師在犯案時都知道陳姓律師是在幫犯罪組織處理法律事務,他們也明知在偵查中的羈押庭裡,律師有權限檢閱全案卷宗及抄錄證物或錄影,但這些都是屬於律師業務上知悉或持有的證據資料,絕對不能公開、揭露或作為非正當目的使用,但黃姓律師等人仍將車手的涉案情節、羈押庭檢閱的偵查卷宗,陸續提供給陳姓律師閱覽。

檢方認為3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組織犯罪、加重詐欺及洩密罪等,秘密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刑事局及屏東縣府內埔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並在8/27展開搜索約談及查扣相關證物。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姓、黃姓及唐姓等3名律師涉嫌重大,而且有逃亡和勾串滅證之虞,昨(8/28)天向法院聲押。

屏院漏夜召開聲押庭後,僅裁准陳姓律師收押禁見,另諭知黃姓律師具保15萬、唐姓律師具保10萬元,均予限制住居。檢方擬在收到裁定書後,再決定是否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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