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因不滿旅美教授陳時奮的言論提告加重誹謗,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反告高虹安誣告,台北地方法院21日判決高虹安有期徒刑10個月,高虹安將提上訴。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於臉書發文直言,博士論文有無抄襲,只有頒授學位的學校可以認定,其他人都是路人而已,法官豈能用自己的認知就判定,「這事情如果傳到美國,會笑掉人家大牙啦。」
沈政男21日晚間於臉書指出,高虹安因有人批評她國外博士論文抄襲,而提告誹謗罪,結果沒告成,反而對方告她誣告罪,法官還竟然就判定誣告罪成立,要關高虹安10個月,真的是可笑,「試問,承審法官有沒有寫過博士論文?或者知不知道博士論文怎麼寫?以及博士論文有沒有抄襲的認定標準?」
「這事情如果傳到美國,會笑掉人家大牙啦。」沈政男直指,博士論文有無抄襲,只有頒授學位的學校可以認定,其他人都是路人而已,法官豈能用自己的認知就判定,高虹安的國外博士論文是抄襲?法官指稱「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引用了2篇期刊論文」,但其實1篇是研究計畫案,另1篇是研討會,而這2種刊物都不是期刊,刊登在這2種刊物的文章,都不算正式出版,裡頭的文字與圖表,當然都可以在正式投稿的時候繼續使用。
沈政男續指,高虹安的母校,其指導教授有說,她的博士論文沒有版權問題,意思就是如此,結果法官竟然說,只是教授的校內電郵往來,不是正式說法,不予採信。「這事情純粹就是選舉糾紛,而新聞鬧大以後,如果有抄襲,高虹安的母校早就取消學位了,還會讓你去判定說,喔,我台灣台北地院法官,認定你們的博士生有抄襲行為!」
沈政男再指,高虹安曾說「頂多是自我抄襲」,但法官卻認定那2篇文章有其他作者,不完全是高虹安所寫,因此不是自我抄襲;然而,文章雖然有共同作者,但高虹安是第一作者,只要高虹安跟其他作者講一下,人家會不同意引用嗎?「法官說,『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但人家明明就不認為自己抄襲,怎麼你比當事人還清楚她自己在想什麼?你是人家肚子裡的蛔蟲嗎?」(推薦閱讀:幕後》柯文哲「母姊會」攻略!黃珊珊信任、陳佩琪交心 蔡壁如卻防著陳智菡)
沈政男強調,此事的源頭雖是高虹安先提告誹謗罪,這樣的動作也確實沒有必要,事實上也可以預知不會告成,因為論文有沒有抄襲,可受公評,如同前總統蔡英文也因博士論文的問題提告妨害名譽,結果告3個人,最終僅1人起訴、2人不起訴。「其實,這類事情,不應提告,檢察官與法官也不應起訴或判決有罪,因為本質上就是言論自由,讓公民社會自己去處理就可以了,更何況動機就是政治惡鬥,純粹是選舉糾紛,法院根本沒有必要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