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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國有房才續租昂貴新光大樓? 審計部打臉數位部限制在北市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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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糾正,數位部把辦公室限制在「台北市中正區」,還要求要有新光中繼辦公室的面積,不放寬地點條件,才導致沒有國有房地可進駐。(資料照)
 
審計部糾正,數位部把辦公室限制在「台北市中正區」,還要求要有新光中繼辦公室的面積,不放寬地點條件,才導致沒有國有房地可進駐。(資料照)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楊瓊瓔日前質疑數位部搶東門市場用地,遭數位部駁斥,並指續租新光大樓是「因國產署尚無適合國有房地可供數位部使用」。不過審計部糾正,數位部把辦公室限制在「台北市中正區」,還要求要有新光中繼辦公室的面積,不放寬地點條件,才導致沒有國有房地可進駐。

審計部指出,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4點規定,各機關需新增或續租辦公廳舍,應先洽國產署現有辦公廳舍確無適用房舍後,再辦理租用,並應力求撙節。但數發部籌備工作小組函詢國產署提供適用中繼辦公廳舍辦公地點「限制須為台北市區」。但近年政府大力推廣捷運,雙北已成大台北生活圈,部分中央部會亦在新北市,限制在北市並不合理。

審計部進一步指出,數位部承租新光大樓作為中繼辦公廳舍後至租期屆滿期間,雖多次函請國產署提供周邊國有房地供檢討搬遷,但選址區域仍「一再限定為台北市中正區」,並以新光中繼辦公室租用面積作為篩選條件,未依實際需用單位與人員數調降辦公需求空間,適時放寬地點條件,導致迄今無符合之國有房地可供進駐。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曾質疑數位部浪費太多公帑租辦公室,審計部報告也指出數位部未力求撙節。籌備小組於租賃需求計畫書要求租賃建築物需採鋼骨鋼筋混凝土或更高規格,增加潛在租金成本負擔;又要求以公設比率40%,屬於台北市主要商圈商用不動產公設比率中偏高物件,不僅數位部須調降進駐人員數,也未符租用國內辦公廳舍應力求撙節的規定。

審計部要求數位部針對整體評估重新檢討辦公需求,以降低租金支出。數位部回覆,已將雙北鄰近捷運站地區納入考量,不再限定以台北市為主,盼能尋得較多國有房地參考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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