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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有3瑕疵 黃國昌:推翻20年前釋字585號解釋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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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民眾黨團提供)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民眾黨團提供)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針對國會職權相關法案做出暫時處分判決。對此,民眾黨總召黃國昌今(20)日指出3瑕疵,包含裁定內容推翻20年前釋字585號解釋、未顯示主筆大法官,以及內容隻字未提聲請人提出的主張,他直言,「這是一份仿佛早就寫好的憲法法庭裁定。」;他也提及,依照舊法,立院仍可邀請總統來國情報告,屆時將考驗總統賴清德是否要履行選舉承諾,還是要躲在大法官背後逃避承諾。

對於裁定結果,黃國昌表示,他雖然感覺到遺憾,但也不是那麼的意外。為要配合民進黨政府「四箭齊發」,憲法法庭一開始就踐踏正當法律程序,到後來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竟可以精準預告暫時處分的裁定時間,「真是讓人瞠目結舌、不敢置信,已經干預聯手到這樣子的程度。」

針對裁定內容,黃國昌說,憲法法庭做出的裁定,竟然推翻20年前釋字585號,否認立法院享有調查權的立場;審判長許宗力大法官20年前是少數說,但他現在所主導的憲法法庭卻搖身一變,把當時否定國會應該有調查權的少數說,變成多數的見解,也難怪有大法官會提出不同意見書。

黃國昌也提及,憲法法庭昨日裁定並未顯示主筆大法官,與過去憲法法庭裁定時完全不一致,難道顯示自己是主筆大法官這件事情會這麼令人尷尬嗎?他也說,「手持天秤跟寶劍的正義女神,為何蒙上雙眼?」

黃國昌指出,在一般判決當中,法官必須在判決理由中,詳細的交代為何不採當事人的主張;但昨天憲法法庭的裁定卻隻字未提聲請人所提出的主張,包括不應該受理、不符合暫時處分要件的理由,「這是一份仿佛早就寫好的憲法法庭裁定」。

黃國昌:依照舊法仍可邀請總統國情報告

立法院先前決議要求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的問題,媒體詢問,暫時處分裁定後是否6個月內都不能進行?

黃國昌回應,被凍結的條文也只有新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依照舊法,立法院仍可邀請總統來國情報告,立委提出問題後經總統同意後,總統仍可補充陳述;屆時將考驗賴清德是否要履行他選舉時的承諾,還是要躲在大法官背後逃避承諾。

此外,提及10月將有7位大法官卸任,媒體詢問是否認為憲法法庭趕進度宣判。黃國昌說,他不會做此預測,但他提醒,提名大法官是總統的憲法權利,也是憲法義務,應好好的履行憲法義務,趕快把名單送到立法院來,別想故意拖延到10月才想趕鴨子上架,這絕對不是一個負責任的總統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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