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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質詢補充答辯書回應大法官點名 黃國昌再釋疑:概念非國會改革修法創設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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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會改革修法「反質詢」定義,民眾黨總召黃國昌(右二)16日再釋疑。(顏麟宇攝)
 
針對國會改革修法「反質詢」定義,民眾黨總召黃國昌(右二)16日再釋疑。(顏麟宇攝)

針對大法官在憲法法庭中國會改革法案中質疑「反質詢」定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5日在臉書上傳13頁的補充答辯書,並附上民進黨委員在過去反質詢和罵反質詢的影片。黃國昌今(16)日再解釋,反質詢概念並非本次修法所創設,地方議會也有禁止反質詢的規定,存在已久,就像過去民進黨立委在野時也針對馬政府官員提出反質詢批判。

黃國昌表示,7月10號憲法法庭開庭前晚,送達給司法院的第一版的答辯狀,清楚說明反質詢有法律明確性概念。大法官尤伯祥發問的時間超過10分鐘,又分成三大部分,每部分各有許多問題,由於回答時間受限制,尤伯祥稱他的回答對反質詢是以問答問,未能詳加說明,因此用書狀補充。

黃國昌強調,若質詢定義是成立且未受人懷疑,那反質詢也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根據《憲法》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原有規定,官員不履行應答回覆的義務,反而向立委提出問題,加以責難、質問,或提出與主題無相關的問題等情事,就是本次修法要禁止的態樣。

黃國昌強調,反質詢概念不是本次修法所創設,地方議會也有禁止反質詢的規定,存在已久,就像過去民進黨立委在野時也針對馬政府時期的官員,提出反質詢批判。此外黃國昌特強調,大法官本次根本就不應該受理行政院、監察院和總統所提出來的釋憲申請,因為本案根本不具備受理的要件,也不具備定暫時處分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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