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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洩密?鄭文燦「應訊前就知偵辦機密」 桃檢分3案追查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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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疑有管道能取得偵查機密。(圖/胡瑞麒攝)
 
鄭文燦疑有管道能取得偵查機密。(圖/胡瑞麒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在林口「工五擴大方案」中疑似收賄500萬元,目前正被鎖定調查中,昨晚還被羈押禁見。由於檢調偵辦至今根本無法搜索鄭宅、查扣手機,但法院羈押理由中驚見,鄭文燦與施姓秘書的對話訊息流出,讓法官懷疑鄭文燦有串證之虞,改裁定羈押禁見。因偵辦鄭文燦的過程中,已有3次疑似洩密事件發生,包括:近期的監聽譯文流出、7月5日應訊前,鄭文燦已掌握檢方偵辦方向,以及2018年8月主動退回500萬元款項等情,檢方已另分3案查洩密。

根據桃院裁定羈押禁見的理由中,法官涂偉俊特別提到,鄭文燦於7月5日應訊前的當天上午,即以LINE傳訊施姓秘書,內容與他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鄭文燦應訊前已有管道得知檢察官偵訊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並在應訊前將所擬答辯方向傳送施姓秘書。施姓秘書作為鄭文燦與他人的溝通聯繫管道,也多次居間為涉嫌行賄的廖姓父子傳遞訊息,顯見確實有串證疑慮。

由於檢調偵辦鄭文燦涉貪案並不容易,之前就已傳出,檢察官曾在6月30日、7月1日、2日及4日四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但每一次的值日法官都認為,「無必要」搜索予以駁回。

在無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的情況下,檢調改採突襲方式,趁鄭文燦4日從日本返台之際,5日清晨持傳喚通知書約談鄭文燦到案。既然鄭文燦的手機沒被檢方查扣,鄭與施姓秘書的傳訊內容怎會流出?還成為被羈押的關鍵因素之一?

據媒體報導,鄭文燦疑似為了自證清白,自願交出手機。沒想到法官審閱檢辯雙方提交的卷證後,赫見鄭文燦與施姓秘書的LINE訊息往來,傳訊內容還與鄭文燦應訊時的答辯方向相同,認為鄭文燦有管道得知檢察官的偵辦內容,甚至還能事前擬妥答辯方向,顯見有串證疑慮,有羈押必要,11日裁准羈押禁見。

因鄭文燦2018年疑似就已得知遭檢調盯上,主動退回500萬元賄款;今年7月5日應訊前,鄭文燦就已掌握檢調偵辦內容;加上這幾天也有不少監聽譯文外洩,因此桃檢已另行簽分3個洩密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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