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開庭審理立院擴權法案釋憲案,聽取4大聲請人與相對機關立法院陳述對暫時處分的意見,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以立法院的機關代表身分主張,總統、行政院、監察院的釋憲聲請都不合法,憲法法庭不應受理。
吳宗憲表示,國會改革法案的目的,是要將20年前大法官釋字585號賦予立法院的調查權,予以法制化,並非創設新的權力。立法權監督行政權,是民主的基本,但立委質詢受到長期困境,調閱資料時,行政機關常隱匿部分資料,只交付篩選且大量隱匿的文件。
吳說,例如數位身分證幾乎是整本塗黑,立委監督時無法取得完整資訊,全國最高代議機關長期成效不彰,立法權與行政權失衡,過去疫苗、口罩、快篩、雞蛋、光電,死了多少人、賠了多少錢,政府都沒辦法向人民交代,執政黨一直朝獨裁的方向走,令人遺憾。
吳宗憲指出,總統至今未接受應邀到國會國情報告,尚未發生行使職權和適用法律的客觀形勢,大法官不得就抽象的法律意見進行憲法審查。行政院對26項條文提出聲請,但未具體說明各法條如何侵害行政權的行使。且覆議案經立院決議之後,行政院應即接受立法院決議,否則行政院長即應辭職,若行政院長不執行決議,而逕自聲請釋憲,則覆議制度形同虛設,破壞權力分立原則。
吳接著說,此次法案並未涉及監察院的彈劾、糾正、糾舉權,監院的調查對象是對人,立院的調查是對事,並未扞挌,請大法官做出公正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