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收賄案,昨被桃檢約談到案,今凌晨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裁定500萬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不滿此案「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認為法官認事用法不當,更傳出偵辦過程中,檢方4度向桃院聲請搜索票,對鄭文燦發動搜索都被駁回。
此案源於台塑集團所掌控,位於華亞科技園區旁的9.5公頃農地,於2017年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為住宅區案,主導重劃會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籌出500萬元,透過擔任重劃會主委且與鄭文燦熟悉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與其2個任職台塑集團的兒子及曾任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於同年9月前往桃園市長官邸,交付由鄭收受;而隔年8月鄭疑因獲悉此案引起檢調追查,而將500萬元退還。
檢調掌握案情追查多時,檢方6月3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發動首波搜索約談,兵分多路搜索台塑集團及楊、廖等人住處等地,帶回楊及廖家父子3人及侯等人偵訊,檢察官複訊後桃院聲請羈押5人,其中廖家父子3人及侯共4人經法官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楊兆麟因年高近90歲,法官裁定以350萬元交保,檢方對此提起抗告、經高院裁准,桃院6月21日重開羈押庭,仍因楊高齡及健康因素考量,更裁以1千萬元交保。
掌握行收賄證據後,檢察官陳嘉義前天於鄭文燦出訪日本返台隔日一早,帶領調查人員前往鄭文燦住處出示傳票、將鄭帶回訊問,今凌晨庭訊後,認為鄭涉犯對職務上行為受賄及洗錢罪嫌,當庭逮捕並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院今天中午召開羈押庭,庭訊中,鄭文燦否認收賄,檢方與鄭的委任律師團展開激烈攻防,法官審酌此案已時隔七年,檢方掌握事證完備及且共犯業已收押或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鄭雖涉嫌收賄重大,但無串證之虞,而洗錢部分難認鄭有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認無犯罪嫌疑,庭訊後裁定鄭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