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偵辦一起「電信詐欺集團」案,發現詐團利用律師可在羈押審查中接觸偵查卷證職權,涉嫌聘僱「御用律師團」,趁機掌握檢警偵辦案進度,再提供給集團高層製造涉案斷點及切割;全案經檢方偵查終結,將陳姓、紀姓2名涉案律師依法提起公訴!(李河錫報導)
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先前在檢察官戴旻諺指揮下長期蒐證,破獲一個龐大跨國「電信詐欺集團」,逮捕相關嫌犯。偵查過程中,發現有知名律師事務所和旗下律師,淪為詐騙集團「串證竊密」共犯之嫌;刑大副隊長吳詩涵表示,經深入追查發現,陳姓律師事務所所長,涉嫌指揮旗下的紀姓律師,藉由可在嫌犯遭到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期間,可以接見被告以及接觸偵查卷證的職權,涉嫌把檢警掌握的偵辦內容和進度,再提供給集團中、高層即時製造涉案斷點及切割,來逃避法律的制裁,有如成為詐欺集團「御用律師團」,形成「詐欺產業鏈」的共犯,經截取相關事證,報請戴旻諺檢察官,親自率領重案組檢警成員,前往涉案律師事務所執行搜索並扣押相關物證!
全案經檢方偵查終結,因陳姓律師事務所所長與紀姓律師,涉嫌違反個資法與洩密罪嫌明確,依法提起公訴,並移送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並呼籲律師身為在野法曹,應謹言慎行,遵循律師倫理與職業道德規範,切勿利用職務淪為犯罪集團串證脫罪的共犯,辜負社會對律師職務的高度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