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1日表決行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的覆議案,在野黨先前喊話,若是覆議案不通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應下台負責,綠營則反嗆,藍白可以提出「不信任案」。前台南縣長、台灣維新召集人蘇煥智指出,雖然目前藍白在野聯盟,絕對有能力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但若通過,總統只需另外提名行政院長就好,還有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的權力,而重選不僅要花費大量行銷宣傳經費,在目前社會氛圍下,選舉對在野黨未必有利,藍白應該不會提不信任案。
蘇煥智指出,1997年7月時任民進黨許信良主席配合已故的前總統李登輝修憲,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人事同意權,卻換來一個毫無作用的「不信任案」,是一次非常失敗的修憲政治交易。他解釋,因為把《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3款規定的這個「不信任案」用在總統制,其實是牛頭不對馬嘴,一般「不信任案」只有在「內閣制」的國家,才有實質作用。
蘇煥智指出,內閣制「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如果取得多數黨,就可以取得執政權,當然有實益;但在總統制下,就算通過「不信任案」倒閣,對總統權力毫無影響,政府的權力仍在原來的執政黨手上,總統可以重新任命行政院長及內閣,反而是在不信任案通過後,總統可以解散國會,逼迫立法委員重新改選,所以立法委員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成功,等於是拿石頭砸自己腳。
「現在變成是國民黨的問題,如果他們不廢監察院,會與自己的國會改革有所衝突。」蘇煥智認為,民進黨可以針對國民黨反對廢除考監兩院,摧毀藍白合作推動國會調查權的正當性,將之批評為假改革。他認為,國會調查權的立法爭議,一方面也催生修憲廢監察院、考試院的新戰場,國民黨新生代立委提出的「廢院不廢權」訴求,就是修憲廢除監察院的一種創新訴求,值得贊許,如果能獲得國民黨內部支持,或許可以成為改革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