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全民電視公司所經營之「民視新聞台」,於2022年9月20日晚間在媒體人周玉蔻主持的「辣新聞152」節目中,播出有關晶華緋聞事件及蔣孝嚴家族爭議等議題,被NCC認定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依法裁罰40萬元。民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認定原處分無誤,判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9月20日節目中談到「蔣孝嚴家族爭議」,並提到「晶華緋聞事件」時,下標包括「獨家、蔡玉真還原訂房過程!洗刷王筱嬋清白!再曝女主角線索!?」、「女主呼之欲出!?線索1:連方瑀!線索2:黃美倫(章孝嚴之妻)婚前職業!嫁入豪門!?」
判決續指周玉蔻與來賓蔡玉真談話暗指女主角身分,周玉蔻稱,「她」跟連方瑀一樣,具中國小姐背景等語;也說,「她」說「她」想要做蔣夫人;來賓蔡玉真則接話,真正的女主角出現後,他當時會面臨真的要離婚,娶這個女主角;周玉蔻稱再問:真的嗎?章孝嚴是真的真心愛這個女主角嗎?
而就選舉議題方面,節目則持續討論「蔣孝嚴家族爭議」,如蔣孝嚴身世及蔣萬安財產問題。
NCC事後認定民視製播該節目的內容,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導致損害公共利益,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依法裁處40萬元。民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並指出節目內容涉及當時正要參選台北市長的蔣萬安及其父親蔣孝嚴這兩名重要政壇人士,其等私領域行為足以影響一般民眾判斷其品德及誠信,攸關公共事務,且周玉蔻、蔡玉真所發表的屬政治性言論,應受到較高程度的保障。
法院則認為,蔣萬安父親蔣孝嚴多年前的誹聞,實與公共事務無涉,其緋聞對象復與蔣孝嚴的身世及改姓(蔣萬安的血統)無關,該緋聞事件亦與蔣萬安的品德及誠信無涉,均難認與選舉活動攸關。但節目卻於選前期間,藉由與公共事務及選舉活動無關的緋聞事件,持續討論蔣萬安血統問題,並連結選舉議題,致視聽觀眾將誹聞事件與公共事務及選舉議題間產生不當連繫或不正確認知,實不利於公共事務及選舉議題的理性討論,更無助於民主言論環境的健全發展。(推薦閱讀:幕後》台灣半導體請出「救世主」 土耳其救災報恩還傳授秘密無人機作戰技術)
法院表示,民間全民電視公司製播該節目內容,確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的情形,而有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的行為,且就違規行為的發生,具有主觀責任條件,洵堪認定。且原處分並沒有裁量權濫用情形,因此判決民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