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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買「文華苑」當員工宿舍!黃國昌質疑:國巨陳泰銘用家族投資公司買豪宅炒房還免罰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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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黃國昌、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黃國昌和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對內政部通過財團買豪宅當員工宿舍喊話立即修法。(攝影/鄭國強)
 
立法委員黃國昌、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黃國昌和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對內政部通過財團買豪宅當員工宿舍喊話立即修法。(攝影/鄭國強)

「是玩真的,還是打假球?」立法委員黃國昌4月追問內政部長林右昌關於財團透過《平均地權條例》買上億元豪宅,當1人「員工宿舍」之後,內政部提出已預告再修正許可辦法,但因沒有罰則,遭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黃國昌和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8日公開反對,這是完全無效的。

8日下午,黃國昌在立法院質詢內政部次長吳容輝時指出,「私法人用例外條款買住宅,但任何行政機關要做行政處分之前必須確認事實,違法的行政處分就是要撤銷,那麼能否撤銷已買豪宅當宿舍的案子?」吳容輝回應他無法做決定,最後表示讓未來上任的內政部長,再來討論修正許可辦法。

內政部通過法人買住宅,竟有財團買上億豪宅當宿舍

根據黃國昌委員辦公室向內政部調閱資料,再經過地址比對,赫然發現多家財團以「員工宿舍」為名義購入豪宅,完全違背當時《平均地權條例》的用意,彭揚凱說,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時指出,法人原則上沒有居住需求,一查卻發現,審核機制形同虛設,根本打假球,讓有很多荒謬個案發生。

到今年3月為止,全台六都和新竹縣市共有200多件被政府核可法人以「員工宿舍」名義買住宅,驚見1人員工買上億豪宅。(資料來源/黃國昌辦公室提供/重新整理  /鄭國強)
 
到今年3月為止,全台六都和新竹縣市共有200多件被政府核可法人以「員工宿舍」名義買住宅,驚見1人員工買上億豪宅。(資料來源/黃國昌辦公室提供/重新整理 /鄭國強)

「我就質疑國巨的陳泰銘用他的投資公司買豪宅炒房。」黃國昌說,他指的是旭昌興企業以5.6億買下台北市豪宅文華苑,每坪超過100萬元,當員工宿舍,而旭昌興企業負責人雖是謝垂蓮,其為旭泰新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所謂的旭泰新股份有限公司,唯一出資股東是陳泰銘女兒陳少喬,陳泰銘也是董事,言下之意為陳泰銘家族公司。

另一家平安寰宇投資股份公司則是以3.2億元買西華富邦,給1位員工當員工宿舍,該公司董監就是長春石化和長春人造樹脂廠董事鄭安哲,平安寰宇董事長鄭正也是長春石化大股東。

陳泰銘家族公司,榮成紙業董事長都有申請

還有錢江投資股份以8千6百萬買下1戶豪宅當1人員工宿舍,該公司董事長鄭瑛彬,就是榮成紙業董事長。

根據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span style=
 
根據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平安寰宇投資本身就是長春石化大股東,公司兩名董事鄭安哲和鄭正也是長春石化的董事。(圖片來源/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黃國昌說,例外條款讓法人買住宅當員工宿舍,沒想到內政部出現如此荒腔走板審核通過,員工人數只有一人竟核准他買宿舍,且還是買好幾億元的超級大豪宅,到底是是哪一家這麼佛心的公司,結果搞了半天,根本就是富豪透過名下設計的投資公司去投資住宅,那一個員工,就是富豪自己。

「財團用員工宿舍炒房,根本在踐踏平均地權條例的立法意義。」黃國昌說, 內政部怎麼核准陳泰銘名下的公司 所購買的文華苑當員工宿舍,還不是買第一戶,他都已經買地9戶了,內政部不知道嗎?當初審核的時候閉著眼睛在審,根本在放水。

內政部必須補破網,審查後應該要有罰則

他主張,當初立法禁止私法人炒房,如果內政部要用例外條款讓法人可以買住宅,任何行政機關要做行政處分之前必須確認事實,真的是員工宿舍,違法的行政處分就是要撤銷,這是行政行為法基本原則,因此他認為目前已經買豪宅的公司交易,應該直接被撤銷。

黃國昌表示,「內政部不肯承認自己批准錯誤,為了遮醜,推給制度漏洞,說要來修法,因此先預告,看有沒有人有疑義,問題是這個修正辦法也無法解決問題。」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的委員張欣民指出,新的審查機制,應該應該引進外部專家,要不然只有地政司在審,是否業務量無法負荷,第二,目前抓到僅是勸導,未來修法過關以後,要有抽查機制,抓到要處罰。

黃國昌說,「質詢吳容輝時,要求520之前它們不能公告執行那個辦法,他間接的同意,交給下一任內政部長處理。」他認為,內政部誰要針對這種荒腔走板 情況負責任?要不要究責?這是賴清德政府必須面對的居住正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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