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大直」建案施工不慎導致鄰近民宅塌陷,台北地檢署在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發動2波搜索約談,釐清整個事件原委後,在今(4/29)日全案偵結,認為監造建築師王德生、基泰工地主任張博翔、工程部副理邱丞鴻、專員姜若彥、專任工程人員劉豐壽等5人,明知監測數據出了狀況,卻視若無睹,繼續開挖,導致基地塌陷損鄰,涉犯《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偽造文書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去年9月7日晚間8點34分,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基泰大直」建案因施工不慎,造成鄰近5、6棟民宅傾斜,甚至有住宅「2樓變1樓」,事發後時任台北市議員王世堅拿出40多天的監測資料指出,儀大工程公司製作的「基泰大直新建工監測案週報表」,在地面沉陷點、建物沉陷點、建物傾斜計等3項,其監測的數值不僅超過警戒值,甚至超過行動值,基泰建設明知監測數據出了狀況,卻視若無睹,繼續開挖,根本就是草菅人命。
台北地檢署主動分案後,指揮廉政署組成專案小組,在召開多次專案會議後,擬定偵查方向,去年9月12、13日連續前往建案的起造人基泰建設、監造人王德生建築師事務所、承造人福益營造、連續壁包商齊崴營造等公司調取資料,同時以證人身分傳喚儀大工程公司的相關技術人員、起造人基泰建設副總及承造人福益營造的工地主任到案說明。
然而在傳喚相關人並比對所調閱的資料後,專案小組發現基泰、福益、王德生建築師事務所所提供的資料不夠週全,且台北市府調閱資料,這些公司也不配合,專案小組因此決定直球對決,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得法官支持,去年9月22日,前往基泰建設、王德生建築師事務所、福益營造等公司及相關被告的住居所共10餘處地點執行搜索,在約談相關人士到案後,認為負責設計、監造建築師王德生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諭令60萬元交保,基泰工地主任張博翔、監工邱丞鴻涉犯公共危險罪,各以25萬元、10萬元交保。
在經過第一波的搜索約談後,檢廉在勾稽相關卷證資料後,又發現仍有事證尚待釐清,去年10月16日發動第二波偵搜行動,持法院核發8張搜索票,前往相關涉案人的住居所執行搜索,同時在談相關涉案人士後,認為基泰規畫部專員姜若彥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等罪,諭令15萬元交保。
北檢在調查後認為基泰工地主任張博翔涉嫌違反《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偽造文書罪,監工邱丞鴻涉嫌違反《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罪,監造建築師王德生、劉豐壽涉犯偽造文書罪,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建請法院審酌張博翔,邱承鴻,枉顧各項法令及建築成規的要求,僅為求私利,對於基泰大直建案工程的進行,出現種種未按圖施作的情況,且為規避損鄰爭議,多次調整監測數據,枉顧監測系統所發出之警訊。因其2人違背建築術成規之行為,再加上劉豐壽、王德生於勘查程序中敷衍行事,使各項審核機制淪為形式,喪失糾錯功能,終致發生本案房屋倒塌,上百人被迫離開家園之憾事。
且張博翔,邱承鴻於偵查中又飾詞矯辯,推卸責任;王德生就其未據實踐行損鄰事件勘驗一情,也含混其詞,均未坦承犯行,其3人對公共利益造成具體危害甚鉅,均請從重量處7個月以上之刑,以示警惕。另被告姜若彥及劉豐壽雖涉犯偽造文書罪嫌,但2人事後均坦承犯行,故請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