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前總經理施俊良涉嫌掏空公司、逃稅等,不法所得高達3億。(圖/記者楊佩琪攝影)
在疫情期間和德國BNT公司代理商接洽BNT疫苗採購的台灣東洋藥品,其前員工趁著禁止交易期間,趁機買賣證券及股票,獲利413萬餘元新台幣,涉犯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嫌。士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深入追查,於110年間搜索其公司的員工以及親友共計26處。另於偵辦期間,還發現東洋公司時任總經理涉嫌掏空公司資產,於112年間指揮台北市調查處以及刑事局,再度於23處展開搜索。
東洋公司於109年8月負責接洽BNT疫苗及和疾管署洽談相關事宜,10月3日經BNT公司及其代理商出具授權書,10月9日寄發授權書,最後在10月12日公布此消息。但東洋公司的疫苗採購量級價格無法和疾管署達成共識,於11月3日終止洽談授權事宜,並於同日公告此消息。而施俊良等12人得知後,在禁止交易的期間,趁機買賣股票以及權證,獲利了新台幣413萬餘元,涉犯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嫌。
而東洋公司為了轉嫁依法須申報現金的捐贈責任,將藥品低價銷售給施俊良與呂嫌來掌控另家公司,再由另家公司售給醫院,獲得利潤後再以該公司名義捐給醫院。而施俊良竟趁機向杜嫌購買不實進項發票,並由陳嫌、施嫌開設不實憑證,連同被告施俊良、呂嫌的餐費等個人費用都歸為營業費用,於104年到110年間一共挪用侵佔高達1億7368萬餘元。
被告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犯罪所得合計413餘元;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違反稅捐稽徵法之逃漏稅捐及違反商業會計法之填載不實憑證等部分,犯罪所得合計3億零300餘萬元,扣除偵查中已繳回的1億6535萬元外,其餘不法所得將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士檢偵查終結,分別依法提起公訴或為緩起訴處分,包括: 施俊良等14人涉犯背信、內線交易及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逃漏稅捐、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填載不實憑證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130名被告涉犯逃漏稅捐、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以及填載不實憑證,各為緩起訴處分。另3名被告,因認無管轄權,另行函報臺灣高等檢察署審核移轉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