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面臨火力電廠超額排碳的碳權抵銷困境,台北市環保局前局長劉銘龍認為,從國際減碳及減煤的趨勢來看,台電要避免無碳權可抵的窘境,不能再「火力全開」,應提出具體的淨零去煤時間表,明確排定燃煤電廠關閉或加裝減排設備的時程,才是長久之計。
劉銘龍說,台電要找國內碳權年年抵減超額排碳非常不容易,若要購買國外碳權來抵減,恐又引來國內燒煤排碳、卻拿國外種樹減碳的負面批評。
事實上,從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到去年底COP28的重要決議,都清楚要求全球加速關閉無裝設減排設備的燃煤電廠。美國氣候特使凱利更宣布,美國承諾將不再興建新的燃煤電廠,並與近六十個國家共同加速汰除既有燃煤電廠,還將參與「去煤聯盟」。
劉銘龍表示,火力發電目前仍是我國主要發電方式,今年燃煤發電量仍占三成四,這是未來我國能源轉型與推動淨零的痛點,應及早擘劃對策,且若繼續「火力全開」,台灣要如何加速淨零?提出具體的淨零去煤時間表,明確排定燃煤電廠關閉或加裝減排、碳捕捉設備的時程,藉此降低整體排碳,不必再每年找碳權抵減,才有助於國家淨零工程推進。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說,若台電想變更環評結論,就必須重新走環差程序審查,這部分沒問題。但他認為,台電不應該這麼快就放棄,直接就想從源頭變更環評承諾,而是應該窮盡一切碳權抵換的可能性,研議增量抵換的辦法,比如投資共享機車、綠色運具,真不行的話,再來談最後一步的環評結論變更。
除台電自身的作為,林彥廷指出,除了大林電廠用電量,台積電二奈米廠已預計在高雄設廠,將來就是高雄的用電大戶之一,光談增量抵換比較困難,減碳部分不能只單憑台電,畢竟台電已經承擔太多,未來的用電大戶台積電也需要一同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