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張大春2021年曾在臉書批評一篇小二國語課文〈門、鬥大仙〉言不及義,更批作者林哲璋信奉的「淺語藝術」是「弱智」,該課文後遭到出版社撤換,張大春也遭林提告。不過法官認為,張大春批評的是淺語文體,非作者本人,在刑事、民事官司上,林哲璋皆敗訴。
張大春2021年曾在臉書發文,貼出翰林出版小二國語課文〈門、鬥大仙〉照片,並稱該課文是言不及義的瘋話,也是國語文教育全退嬰化的證據。張大春批評如此低級無明的文章居然編入教科書,「是為了羞辱家長和老師。大家好像都覺得無所謂。真他媽的兒孫自有兒孫福!」。
此外,張大春還抨擊作者林哲璋自稱『信奉淺語藝術』、『希望取悅未來的大人』一事,稱「我相信這樣弱智的淺語,只會讓未來的大人及早墮落。」對此,作者林哲璋認為被罵「弱智」損害名譽,憤而提告。
林哲璋控訴,張大春不僅損害其名譽,讓他當時遭網友出征,還因此事課文被出版商抽換,導致他版稅、作文班兼職收入損失。林在民事部分林向張請求50萬元損害賠償,但1、2審均遭駁回定讞,至於刑事部分,全案經北檢處分不起訴、提請再議又被駁回、林再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均遭駁回確定。
針對此案,檢方、法官認為,張大春所稱「低級」、「弱智」等話語並非針對林,而是否定其文章應被收錄為小學國語課教材,由於此事屬可受公評之事,張大春的評論不構成妨害名譽,求償亦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