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去年公布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的電報密件,指印尼代表處2017年回報外交部指前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叔侄利用新南向政策私訪印尼,操控國營事業。蘇氏叔侄控告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副主委黃子哲、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律師葉慶元、媒體人陳鳳馨等人妨害名譽,另王育敏等人則反控蘇氏叔姪2人誣告,台北地檢署27日偵結,認為國民黨接獲檢舉的外交電報內容與正本大致相同,雙方罪嫌均不足,全予不起訴處分。
去年7月,國民黨召開記者會,公布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有關動新南向政策的電報密件,內容為印尼代表處2017年回報外交部指「我國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電文中並指明時任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叔侄可能涉及。
國民黨指控蘇震清於2017年8月初偕同中油、台糖、台鹽及唐榮等國營事業主管訪印尼,拜會印尼副總統卡拉,但卻不事先知會外交部及經濟部,蘇震清還拒絕駐印尼代表處人員協助。一個月後,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與蘇震清一同訪印尼,蘇嘉全辦公室甚至表示,「不需要駐印尼代表處接送機、參與活動或提供協助」。
蘇嘉全、蘇震清叔姪以及台糖訪問印尼,同樣透過人力仲介揚運集團董事長高壽濤安排;駐印尼大使陳忠曾經向王美花說明,我國營事業似乎已被中間人操控,「企圖將我政府相關部會及駐外館處機制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並強調國營企業訪印活動任由中間人安排,不通報也不願讓政府官員參與及協助,「相關人士有其政經利益考量」,可能損及我國整體對外經貿談判籌碼及外交效益。
事後蘇嘉全、蘇震清認為2人並在電報指稱的日期出訪印尼,電報內容不實,控告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副主委黃子哲、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4人公然侮辱、誹謗罪、另不滿律師葉慶元、媒體人陳鳳馨引用不實電報內容,在政論節目上評論,控告2人加重誹,王育敏3人則反控蘇嘉全、蘇震清2人誣告。
北檢向外交部調閱該電報影本,發現僅少部分有差異,其餘標題及內容均完全相同,國民黨依據檢舉人提供之大致相符的電報進行評論,其言論是對立法院長及立法委員涉關國家公益之可供公評的政治性評論,沒有虛捏事實的誹謗犯意,將王育敏、黃子哲、羅智強、游淑慧4人不起訴,另葉慶元及陳鳳馨引用電報內容發表評論,則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亦不起訴。
另蘇氏叔姪2人控告誣告罪部分,檢方認為,2人是因電報內容確有部分不實,提告王育敏等人,主觀上沒有誣告犯意,一併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