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統計處今(1/29)發布2023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有4成勞工有延長工時(加班),平均每月加班13.4小時,雖然加班的比例、時數下降,且每次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修的勞工占約8成5,但仍有1成5的勞工從未領取加班費或換補休,若以行業別來看,以「不動產業」的情況最為嚴重,有近2成的人反映。
勞動部統計處今日發布2023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4.6%,相較前一年調查上升1.2個百分點,而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者的各項目滿意比率,以「性別工作平等」97.3%最高,其次為「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96.1%,「工作場所」94%居第三。
另對整體工作感到不滿意者的各項目不滿意比率,以「人事考核升遷制度」82.6%居首,其次為「工資」64.3%,「員工申訴管道之暢通」60%位居第三。
同時,調查勞工近一年(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有延長工時(加班)者占41.2%,較2022年調查下降0.8個百分點,其中有延長工時者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3.4小時。若按行業別觀察,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有延長工時占63.1%最高,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運輸及倉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都在5成以上。
加班後能否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也是勞工關切的事項。調查顯示,勞工近一年延長工時統計,每次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 84.6%,也較2022年上升0.5個百分點。
反之,有1成5的勞工從來沒有或經常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依照行業別來看,以「不動產業」的占比19.6%最高,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16.4%、批發及零售業12.9%、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與製造業均超過1成。
由於通訊軟體發達,也讓交辦工作的形式變得更多元。調查指出,勞工近一年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工作占比為24.5%,比2022年下降0.7個百分點;而接獲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者的比例有17%,執行工作地點(可複選)回服務單位者占5.1%,在非服務單位執行占13.4%,後者平均每月實際執行工作時數為4小時。
另針對勞工希望的工作型態進行調查,在不改變每週工作時數下,勞工希望工作型態以週休2日的「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採彈性時間」及「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時間固定」分別占比45.4%及44.7%較高。
之前討論度很高的週休三日,即「增加每日工作時數,減少每週工作天數」(如週休3日、每日工作10 小時)占8.7%,以34歲以下年齡層各占超過1成較高,偏好度隨年齡遞減;而「減少每日工作時數,增加每週工作天數」(如週休1日、每日工作6-7小時)則占1.2%。
若以性別來觀察,女性希望「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採彈性時間」較男性高3.5個百分點,男性希望「增加每日工作時數,減少每週工作天數」則較女性高4.1個百分點。
統計處以參加勞保的本國勞工為調查對象,按年辦理「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2023年計回收有效樣本409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