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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詐銀行4.9億!1年內騙近百次 越籍共犯及手法曝光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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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公司王孟博(右),因涉嫌持不實文件詐騙台新銀行4.9億元,已被羈押。(資料照)
 
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公司王孟博(右),因涉嫌持不實文件詐騙台新銀行4.9億元,已被羈押。(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檢調偵辦台新銀行遭外商誌富公司詐騙4.9億元案,查出在押的誌富負責人王孟博,涉嫌透過綽號「阿平」的越籍男子,向越南某農民銀行「買」最長效期的180天「正版」信用狀,用來詐騙台新銀買斷信用狀,短短1年內,涉詐次數多達近百次,最後35次交易未獲越南開狀行撥款,王男犯行才曝光,全案擴大偵辦中。

此案意外揭露越南的銀行疑有「賣信用狀」弊端,而台新銀遭誌富持越南某銀行所開信用狀詐騙,誤信誌富提出的跨國木材交易為真,連續受騙近百次,也使我國金融機構處理跨國交易的授信風險浮上檯面。

針對涉提供不實海運提單、裝箱單及商業發票等文件詐騙一事,王男庭訊時僅承認處5年以下徒刑的詐欺輕罪,對於詐騙銀行超過1億元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銀行法重罪,王稱沒犯意。王供稱,越南開狀行的信用狀等文件均是阿平提供。據悉,阿平疑在越南另涉行賄銀行弊案,已在當地落網。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獲報,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間,誌富多次向台新銀申請買斷遠期信用狀,藉此「借新還舊」,次數近100次,台新銀次次審核過關,原因即在於誌富提出的越南某銀行信用狀為真。

檢調掌握,誌富申請買斷信用狀的近百筆跨國交易為假交易,提供給台新銀的海運提單、裝箱單及商業發票也是不實,但案發前的60幾次交易,開狀行都有撥款,台新銀因此未察覺誌富提出的其他文件有假,直到2022年3月至7月,有35筆買斷信用狀交易未獲開狀行撥款,金額加總達1500多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4.9億元,台新銀驚覺受騙而向調查局提告。

此案起源於越南中央銀行為降低信貸機構風險,自2022年起,對境內11家信貸機構展開1420次的突襲金檢,包括385次突襲檢查,進而發現阿平購入越南某銀行信用狀等弊端;檢調掌握,誌富持阿平買來的信用狀向台新銀申請買斷遠期信用狀,詐得資金後再將部分款項匯給阿平持續「買」新的信用狀,誌富則反覆申請買斷,受騙的台新銀則承受呆帳風險。

台新銀表示,本案於2022年11月向調查局告發,該行先前買斷越南某銀行承兌後之信用狀,到期後未獲付款,進一步查證發現相關交易有違反金融秩序之虞,因此提請檢調調查,相關信用狀經越南某銀行承兌,依國際信用狀統一慣例有最後付款義務,將對越南開狀行提起訴訟,請求付款,對該信用狀之未付金額已於2022年全額提存,不影響本行授信資產品質及獲利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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