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電業界流傳一緊急消息,即台南市議會「一讀會結論」將規範業者必須取得社區多方共識之後才能進場施工,且不分屋頂型和地面型皆然。業界擔心如此一來業者會變「提款機」,要繳很多錢給各方人馬才能順利施工,反給地方有心人士變相勒索的機會,遂緊急動員游說議員杯葛此案。
《上下游》記者追查釐清,台南市議會此案僅為專案報告結論,並非法案一讀,且主要是針對地面型而非屋頂型光電。不過台南的光電開發確實爭議不斷,尤其北門蘆竹溝居民抗爭尤為激烈。當地自救會會長痛陳,業者完全不理會居民心聲,沒取得在地共識就逕自施工。
此次緊張情勢一觸即發,顯示的是光電業者、居中穿梭的地方頭人、實際受害的當地居民,三者對「取得共識」這四字解讀懸殊,因政策未明訂居民參與機制,導致地方頭人甚至黑道居中牟利,形同「綠蟑螂」在業者和居民之間橫行,業者付出大筆金錢卻仍被抗議,抗爭居民也被黑道威脅傷害,導致兩敗俱傷。
各地黑道涉入綠能開發的事件頻傳,也顯示光電審查制度再不改變,未來綠能發展將烏雲罩頂,染上抹不去的黑點。
市議員陳昆和:民眾參與未落實,取得地方共識有其必要
引發此次爭議的是今年4月21日議會專案報告的結論之一:「請太陽能種電業者辦理地方說明會,應在開會前一個月通知,並將有關說明文件送達該區公所、地方民意代表、區內里長、環保生態團體及自救會團體,在取得共識之後才能進場施工。」
台南市議員陳昆和表示,議會做出此結論主要是由於沿海鄉鎮大規模地面型光電開發爭議頻仍,未來若要法制化,尚需召開公聽會。他指出,台南有許多光電引發抗爭例都源自於民眾參與未能落實,業者未充分溝通協調,因此取得地方共識有其必要。
「種電是二十年的時間,對於環境和土地的衝擊相當久遠,應該要讓民眾了解知悉。」陳昆和認為,大面積光電案場的利害關係人不僅僅地主、業者和承租戶,還有周邊居民,必須特別注意環境和社區影響。
陳昆和也說明,議會結論主要是針對地面型光電,不涉及屋頂型,「屋頂盡量去種電,不要犧牲其他可永續使用的土地,尤其生態相對敏感的土地。」因此他提案制定《台南市設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設施審查自治條例》,共有三十位議員連署,不過尚未審議通過。
業者透過綠委助理送錢給地方宮廟,遭抗爭居民抗議後退回
蘆竹溝反對太陽能設置自救會會長邱佳敏表示,蘆竹溝居民之所以反對光電板設置,不僅是因為這邊世代養蚵、擔心影響生計,更因為大面積光電板離社區僅僅十公尺,業者卻毫無誠意和居民溝通。
「他們的股東都大有來頭,根本不管人民死活,距離住家那麼近,我們抗議表達心聲都沒有用,廠商就說一切合法。」邱佳敏說,五月以來疫情爆發,居民眾無法集結抗議,廠商加緊施工,目前已經接近完工。
邱佳敏怒道,「業者說話白白賊賊,承諾的事情都沒做到,說要成立監督委員會,你都快做完了,委員會還沒成立。」更遑論廠商當初開說明會竟然不是開在蘆竹溝當地,而是開在五公里外的文山里,也沒通知居民來參加。
自救會還指出,今年五月光電廠商透過綠委賴惠員的秘書吳文榮贈與數十萬緣金給當地西天宮等三間廟宇,強調是單純的緣金,後來卻視此為已經跟蘆竹溝居民達成共識同意施工。居民發現後,廟方隨即退還緣金,但更加感受到光電開發背後的官商勾結之嫌。不過賴惠員後來表示,這是秘書的個人行為,非他所指使。
太陽能公會:若要大家都同意才能施工,業者將變成提款機
不過光電業者也有話要說。「如果要所有自救會同意,那真的不要做光電了。」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輔導理事長郭軒甫針對台南市議會結論很有意見。他認為,假設業者一切依法去做,還需要周圍每個人行使同意權才能動工,那「行使同意權」將成為最好賺的行業,光電業者將變成「提款機」。
「自救會就是談回饋而已,如果法令訂到這個,等於是變相鼓勵大家去做這件事。」郭軒甫反問,如果你買一塊地,要蓋房子,需不需要社區的人同意?
郭軒甫認為,光電是蓋在私人土地,若硬性規定要社區同意才能做,這樣的法令是疊床架屋,甚至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權。如果光電開發真的會影響到周遭居民,那必須要好好討論怎麼解決,而不是一味反對到底。
光電業者:地方特定人士索取回饋是家常便飯
光電業者之所以對「取得共識才能動工」如此反彈,其來有自。海神光能總經理黃冠勛就坦言,地方勢力跟業者私下索取回饋是家常便飯,「這些代表地方的人士,可以隨意跟你伸手,但往往業者給了以後,效果都不好。」
黃冠勛表示,當光電業者從外地來到鄉村地區開發,遇到抗議事件,就會有地方頭人表示可以代為溝通,甚至鄉長議員等級索賄事件都時有所聞。「建照是鄉公所核發的,公所不批怎麼辦?」業者擔心施工進度受阻,躉購費率下降,屆時可能損失更大,只好乖乖掏錢。
但是很多業者後來發現,「拿了錢的人都不幫我處理事情」,於是業者心態就是反正我一切合法,就強行動工。也因此業者對於議會結論說要取得「區公所、地方民意代表、區內里長、環保生態團體及自救會團體」這麼多人的共識才能動工,「那業者會溝通不完、要繳很多錢,等於是要把回饋機制檯面化,變成明定價目表,」黃冠勛說。
黃冠勛認為,業者應該「勤勞一點」,跟地方居民好好溝通,讓對方感受到你的誠意,也必須提出回饋地方的計畫。政府則需要去審核計畫有沒有落實,而不是隨意立法,讓業者變成提供地方樁腳金錢的角色,也讓有心人士有利可圖。
綠能染黑,光電業者和在地居民兩敗俱傷
綠能開發利益龐大,吸引地方派系和黑道覬覦,制度不健全導致綠能被染黑,「綠蟑螂」橫行其間,讓居民和光電業者雙方都受害。
陳昆和觀察,台南就有光電業者不公開跟社區好好溝通,卻到處送禮給地方人士角頭,試圖把民意壓下來。結果這位角頭年初突然過世,各方利益擺不平再度動盪。「大老死掉,民意才敢出聲,種電業者才說,地方人士索取利益,」他希望治安單位能好好釐清案情。
而反抗綠能的在地居民也面臨黑道威脅。雲林四湖反風吹自救會會長吳連進8月9日晚間家中遭人闖入,意圖將他強押帶走,雙方爆發流血衝突,所幸警方隨後到場制止。「我懷疑就是因為風機的事情,擋到人家的利益,」吳連進表示,「碰到抗爭就是黑道出面恐嚇威脅。」他希望檢調能查個水落石出。
對於自救會常被扣上「就是要錢」的的帽子,吳連進說,「如果今天我要好處,我不用這麼拚命,」「我捍衛我的家園,我為什麼要拿錢?我拿這個錢,對得起我的家人我的父母嗎?」
也在雲林從事室內漁電共生的光電業者黃冠勛感嘆,「居民也可憐,業者也可憐,明明是好的事情,怎麼會弄到兩敗俱傷。」綠能本是永續健康的產業,如今卻與黑暗勢力糾葛不清,毋寧是一大諷刺。
環團:環社檢核除漁電共生外應擴大實施,以減少爭議
面對紛擾爭議,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台南市議會結論提到的「取得共識」過於籠統,若有人反對就不能設置光電,那什麼事都做不了。「恐怕各方對於什麼叫做『取得共識』,是沒有共識的。」
蔡卉荀指出,目前環境社會檢核機制就有納入居民意見設計,包括公開意見徵詢會、地方訪談、焦點團體座談。就是希望辨識出綠能設置導致的環境議題,並透過社區充分討論,把爭議降到最低。
當前的光電開發如火如荼,有共生型也有變更型,但目前環社檢核只有漁電共生需要做,變更地目的反而不需要,制度上存在矛盾缺失。蔡卉荀認為,「不要只有漁電共生才需要環社檢核,所有地面型光電,或是室內養殖型,都需要環社檢核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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