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第三航廈正如火如荼興建中,預計2026年正式完工,如今卻爆出機場公司砸下14.4億元,購買不符合招標規定的托運行李安檢儀器設備系統,得標的英商快速掃描系統股份有限公司(Rapiscan Systems Ltd.)則早在2019年就爆出採購弊案,時任航警局2線3星林姓安檢隊長、航空保安科陳姓警務正涉嫌放水讓該公司劣等X光機進駐,圖利金額超過7000萬元,如今該公司再度得標也在航空界引發熱議。
據了解,第三航廈啟用後將以北美和東南亞航線為重心,桃機編列16.5億元預算購買「第三航站區安檢儀器設備及行李自動托盤回收系統」,規定托運行李的電腦斷層掃描儀,應獲得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和歐洲民航會議(ECAC)爆炸物探測系统認證,最終卻是快速掃描公司以通過TSA「貨機」認證的儀器奪得標案。
這已非該公司首起爭議案件,早在2019年非洲豬瘟襲台、加強國境安檢之際,航警局爆就發桃園機場X光機採購弊案,2線3星林姓安檢隊長、航空保安科陳姓警務正,涉嫌放水讓時快速掃描公司的劣等X光機進駐。
據了解,當時快速掃描公司由光智公司代理,而光智在2019年決標5件航警局標案,先後輸出逾20台電腦斷層掃描儀進駐桃機,總得標金額高達3億元,林、陳2位警官涉嫌洩漏底價,且從中收取1%回扣、約300多萬元。
桃園地檢署2021年9月獲報後,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站及桃園室調查處追查,查出陳員明知蔡姓廠商提供的儀器功能不符合契約所訂「爆裂物偵檢標準」,卻由蔡提供4塊壓克力仿製的爆裂物、偽造原廠證明書,5台不合標準的儀器因此通過驗收,蔡也因此獲利7462萬餘元。
檢調偵辦後,陳、林2員和蔡姓廠商逾2022年遭到起訴,最終卻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桃園地院認為陳被控圖利涉案證據不足判處無罪;林收受廠商10萬元部分經查為借貸,依洩密罪判處3月徒刑;蔡行賄部分也證據不足,依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徒刑。
如今快速掃描公司又爆出魚目混珠,以僅通過TSA貨機安全標準的系統來運作托運行李檢查,航空界則議論紛紛,希望桃機公司審慎考慮以給旅客們的最大保障。
桃機表示,機場公司辦理「第三航站區安檢儀器設備及行李自動托盤回收系統」採購案,係依據政府採購法採最有利標評選決標,得標廠商為英商快速掃描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所提服務建議書已載明系統符合美國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ransportatio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SA)和歐洲民航會議(European Civil Aviation Conference, ECAC)雙重認證,安全皆符合國際標準,且該設備於法國戴高樂機場、卡達哈馬德國際機場等地已有運作實績。
快速掃描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則表示,其提供2019年1月30日的TSA認證測試通過證明文件,是依據2010年1月20日發布的「爆裂物自動偵檢電子行李檢查計畫(EBSP)要求」來核發,為托運行李之認證書,而該公司所採用之安檢儀器已於法國巴黎奧莉與戴高樂集場,及卡達哈馬德機場大型機場導入使用,並無上述所提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