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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新北市第8選區(中和)立委候選人吳崢、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日前揭露,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張智倫家族從政30年,財產從2億暴增50倍至破百億,違反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李正皓今(4)日公布張智倫「一槍斃命買票三大鐵證」,包括:包紅包給里長、「贊助」民間社團活動紅包、張智倫家族的賄選名冊與代號等,呼籲檢調儘速採取行動查賄。
「上主菜!」,李正皓之前即預告,將宣布張智倫家族與選民之間存對價關係的證據,還喊話張智倫「投降輸一半」;李正皓今天透過臉書表示,今天要端出真正的主菜,公佈張智倫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買票罪的3大鐵證。
李正皓秀出「鐵證一」,張智倫每個月例行活動,「包紅包給各里里長」,中和共93個里,每個里每個月會辦2次供餐活動,身家百億的張智倫每次都會利用供餐活動以「加菜金」的名義包紅包給各里長,一包紅包3000元起跳,1個月包出去的「加菜金」總金額是55萬8000元,經統計,選舉一年,光是花費在里長供餐的紅包金額就超過669萬。
「鐵證二」,李正皓出示張智倫團隊的內部吹哨者所提供的行程截圖,可清楚看到內容包含:景南里舉辦國台語歌唱班贊助師資1萬8000元;中和積穗、員山、錦和民防分隊餐敘,顧問費各分隊各2萬元;青年市社區舉辦112年中秋月圓歡樂嘉年華,贊助經費2萬元等。
李正皓強調,這些截圖只是張智倫競選行程的冰山一角,張智倫的競選方式就是極盡所能的把握每一個可以送錢的機會,里歌唱班送錢、民防分隊餐敘送錢、同鄉會開理監事會送錢、中秋晚會送錢,支持者文定節婚也送錢,一整年張智倫參加民間社團活動「贊助」的紅包至少超過2000萬。
他痛批,張智倫選舉唯一的方法就是送錢、送錢、送錢,但送錢的過程中,司儀或支持者高喊「張智倫,凍蒜!」這句話,已經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規定,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也就是俗稱的賄選罪。
「鐵證三」,李正皓說明,根據內部吹哨者提供的檢舉信,張智倫家族內部還有所謂的賄選名冊與代號,「老闆:張慶忠、會計師:張智倫;叔叔:競選總幹事張國炎;會長:中和里長聯誼會會長謝森儒」。
李正皓直言,張智倫買票不意外,買票買的這麼囂張、這麼不遮掩,真是前所未聞,他們會把所有的資料全部移送檢調,同時呼籲檢調機關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展開對張智倫的搜索以及羈押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