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正式起訴「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弊案」之犯罪集團
今天,台南地檢署對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正式提起公訴。
檢方認定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三人所組成之犯罪集團,形成共同犯意聯絡,對台南市議員採取先「賄選」、後「恐嚇」之不法手段,以影響市議員在正副議長之投票。
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三人觸犯之罪名包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之行求賄選罪、第100條第2項之期約賄選罪,以及《刑法》第142條第2項、第1項之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投票自由未遂罪。
在起訴書中,檢方揭露了郭再欽等人綿密之惡質行賄手法。以對國民黨李鎮國議員而言,包括:
李鎮國若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之房子,可幫忙取得八折價格;
李鎮國4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
李鎮國4年後如果落選,亦會支付4年之議員薪資。
在此類賄選手法對於其他議員失敗後,則派出具有黑道背景的林士傑出面恐嚇!
支持檢方嚴厲究辦這些橫跨藍綠的無恥政客,也呼籲邱莉莉、林志展二人,展現基本的廉恥,知所進退,別讓台南市議會繼續籠罩在黑金的陰影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