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與兼任民進黨發言人的新聞部主任顏若芳,去年3月遭週刊爆料同居疑雲,兩人透過文字澄清是「房東房客關係」,但這也引來何姓網友上臉書發文,顏若芳見內容後認為是性騷擾,提告要求移除臉書內容外,也要求刊登判決全文,以及賠償30萬元。
何姓網友從今年1月30日陸續發文提到「我想吃八千含稅早餐,也想被顏若芳摸頭(我沒說哪個頭喔!),請問王定宇委員該怎麼做?」、「恭祝王定宇委員與顏若芳候選人倆新春大吉、天天賺兲千」、「難怪找不到人,原來王定宇在家睡覺呢!至於哪個家,就不好說了!」等,另也附圖提到「這個兲沒用了」。
顏若芳主張,何姓網友的臉書發文、附圖,已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規定,提告要求移除內容,並刊登判決全文,也要賠償她30萬元。
台北地院上午開庭時,顏若芳的律師說,這些性騷擾的臉書內容,同時構成性侮辱,一般人只要看過內容便可理解為何構成性騷擾;律師也希望法官盡快審完本件民事訴訟。
何姓網友透過律師否認性騷顏若芳,並指,「王八千」指的是王定宇,並非顏若芳,原因在於,王定宇曾說以8000元向顏若芳分租套房,且無論王定宇還是顏若芳,都因為身為公眾人物,可受公評,否認賠償責任。
法官庭末諭知6月7日再度開庭,預計當天辯論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