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新科立委王定宇,因在「三立電視」政論節目中指控李全教選議長拿29票,其中28票都花錢賄選,遭李全教及另外14名議員提告妨害名譽,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全教涉嫌行賄遭羈押,王定宇所言非毫無憑據,判無罪。
王定宇開庭曾表示,李全教不能證明自己清白,才想用司法阻止每個人評論此事,提告後卻又不出庭「根本是射後不理,飛彈打了就不管」。
李全教委任律師劉亞杰則反駁,本案有爭議處在於王定宇斬釘截鐵說李全教得的29票中,有28票都要花錢,儘管李全教確實因涉賄遭收押,但「我殺1個人,可以說我殺10個嗎?」
法官認為,去年2月10日,李全教涉嫌以每票1000萬的代價賄賂議員,遭收押,王定宇所言非自行杜撰揣測,有其憑據,難認定有誹謗故意,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