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市議員林宜瑾今在議會質詢表示,「公民檢舉」本意是透過公民見義勇為、針對不法情事予以舉報,補足警力未逮之處,但極少數特定人士濫用法律模糊地帶,「奴役」基層員警作為其私人挾怨報復工具,從清晨到深夜、每隔一兩小時就檢舉,讓員警疲於奔命、也讓被騷擾的鄰里苦不堪言。
林宜瑾認為,要解決檢舉達人猖獗,市府必須拉高層級,整合檢舉達人關注熱點,包含工務局和交通局、以及執法的警察局等,組成跨局處的專案小組來彙整研擬,以理性客觀態度參酌當地民情、尊重行之有年的生活型態,透過行政命令等手段執法空間,讓基層員警在執行勤務時能更貼近現實生活,而非僅是被綁死在法條上任由檢舉達人擺佈。
林宜瑾說,員警執法並無法的裁量權,特別是當檢舉達人拿攝影機在旁蒐證時,員警更必須摒除情理、百分之百依法執法,否則自己也將淪為被檢舉對象,就曾有基層員警因考量情理、拒絕執法,而遭檢舉記過。
林宜瑾認為,許多生活圈保留數十年下來的傳統型態、部份習慣牴觸現行法規,若要更新傳統聚落、帶動都市前進,政府應主動出面承擔,沒有提出解決方案之前,檢舉達人檢舉就開單,形同將市容更新的責任推給被檢舉的住民,由住民來承擔不合時宜法令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