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王美惠、張宏陸今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檢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記者陳政宇攝)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行政院今年開辦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王美惠、張宏陸今(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於新申請或短租的民眾來說,有2至3個月的審核作業期領不到補助,呼籲政府應追溯至民眾申請日,方能做足美意。內政部營建署則回應,目前多數都是長期申請補貼者,只要提供有效租約就能獲得補助。
林宜瑾、王美惠、張宏陸今日召開「國家租金補貼300億,追溯申請日更好意」記者會,並簽署要求主管機關改進的預算主決議。林宜瑾表示,中央投入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雖為好意,由於租屋市場不透明,連帶使租屋族所獲保障不完整。以申請租金補貼為例,房東阻撓的理由千奇百怪,例如威脅不續約、或直接不給書面租賃契約。政府應承擔起責任加強宣導,建立更加公開透明的租屋市場。
林宜瑾並提到民眾陳情,有學生在外租屋約期半年,提出租金補貼申請的日期與租約起始日不同,加上等候審核的日程,最終在結束租約前能獲補貼的月數不多。她強調,嚴謹審核租金補貼申請案件需要時間無可厚非,但補貼發放日應追溯至申請提出日,才不至於讓行政流程影響民眾權益。
王美惠說,營建署初步核定是以租約期限為主,如日後房客提早退租或搬離租處,可能產生溢領問題,政府是否建立複查的機制。另,今年租金補貼已較便民,可直接撥款到指定的銀行帳戶,也建議參考政府退稅的方式,以支票核退補助款,讓民眾在補助款的運用上更為便利。
張宏陸則表示,現在的補助要等審核通過才開始撥款,會讓民眾獲得補貼的期間與租賃契約期間不同步。若民眾有換約需求、或房東不願再續租,民眾就無法拿到新約,沒有補貼可領,如此,已影響民眾請領補貼的權益,租金補貼應自「提出申請日」起算才合理。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朱慶倫回應,租金補貼自2007年起辦,至今已有15年,從過去僅編列4、50億元擴大至現在的300億元,並放寬申請資格、大幅增加補貼戶數,行政院指示本次300億元租金補貼是4年計畫,若有成效就會繼續辦理,也希望能按照現在的處理模式,民眾只要補上有效租約就能獲得補助。
朱慶倫並說明,各部會總動員宣導這項新方案,也會告知申請民眾,若租約到期要主動通知,房東均了解規定。至於撥款方式,支票有期限、遺失等問題,以前很嚴格,只有郵局才能領取補貼,但現在放寬至一百多家金融機構都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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