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南市第一選區立委初選結果,6連霸的現任立委葉宜津敗給前台南市議員賴惠員,葉宜津質疑賴惠員涉送禮賄選,影響民調結果,赴台北地院提起「確認民意調查無效」之訴,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但遭駁回,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開庭,民進黨委任律師主張,5月23日已公告提名名單,該假處分案已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而無定暫時狀態必要,應駁回,但葉的律師表示,賴是否賄選與民調結果有直接關係,葉有經由政黨提名而參選權利,基於政黨政治發展,請求法院做出公平裁判。
民進黨台南市第一選區立委黨內初選,今年4月底初選結果出爐,尋求7連霸的現任立委葉宜津民調22.4%,敗給賴惠員的30.65%,由賴惠員勝出。
不過,葉宜津質疑賴惠員送米、送殺蟲劑與洗碗精,「這不是賄選,什麼才是賄選?」黨中央不應漠視縱容,委由律師提告賴女違法,並向台北地院提起提起「確認民意調查無效」的訴訟,及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民進黨在民調無效訴訟確定前,不得公布台南第一選區立委提名。
本案訴訟部份,葉宜津至今尚未繳1萬7千多元的裁判費,北院未開庭過;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部份,北院認為並未影響葉宜津的參選權利,駁回此假處分案,葉宜津不服,向高院提起抗告。
高院今開庭審理葉宜津聲請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抗告案,葉宜津未出庭,法官詢問葉的委任律師林錦輝,本案訴訟是否尚未繳裁判費?若是如此,是否仍要提起抗告?葉的律師林輝認為,此假處分抗告案仍有必要性。
民進黨委任律師認為,已於5月23日公告台南第一選區立委提名名單,此案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應予駁回。葉的律師林錦輝指出,葉提起抗告時,民進黨尚未公告提名名單,當時有遭重大損害及急迫性危險,若民進黨公告的話,葉將遭受未經民進黨提名的損害,林強調,葉經由黨提名而參選,是她的參選權利,應受法律保障。高院諭知,下次庭期另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