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鈺馥、王俊忠/綜合報導〕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等三人將八田與一銅像戴上五星旗口罩,並拍片宣稱「請日本人、美國人不要把病毒傳來台灣」、「也讓他們知道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等語,全案被警方依「社維法」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規定送辦;台南地院法官徐安傑以言論自由應受保障,裁定免罰,並在裁定書批判政府「維穩」、「認知作戰」。立委痛批,法官把個人意識形態寫在判決書中,還以為是國民黨文宣。
法官徐安傑批政府認知作戰
徐安傑在裁定書中批評,政府為達到「維穩」目的,以「認知作戰」為名選擇性揭露資訊,加上部分媒體「自律」,使得與執政者不同的意見消失。例如世衛組織二○二○年將新冠病毒定名為「COVID-19」,疫情指揮中心及政府官員仍使用「武漢肺炎」一詞長達半年以上;文化部為防堵對岸「文化統戰」,要推動修法針對對岸黨政軍出版品實施事前審查。
徐安傑還舉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說「我們都是烏克蘭人」為例,認為與林德旺等人親中言行同為個人言論自由展現。
對此,律師高考第一名、司法官特考及格,擁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的民進黨立委黃世杰受訪認為,法官用判決書表達個人意見、心情感想,這是好的判決嗎?司法院可以放任法官「天馬行空」寫這種裁判書嗎?
「判決書拿來個人言論私用」
「判決書是依法執行職務公文書,卻把它拿來變成個人言論私用!」黃世杰批評,法官不應把對政治意見的看法寫在判決書中。其次,司法官是公務員,須忠誠於中華民國台灣,這份判決書內容是否有對我國忠誠,可由法官監督單位及公民團體審視適不適當,沒有法官寫的都是對的這一回事。要判無罪是審判獨立,「我們不一定要同意這個法官的判決」。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疑,這種判決理由才是令人「嘖嘖稱奇」,法官把自己意識形態寫在判決書,判決應該針對有無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不是用個人意識形態判無罪;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認為,為何不可以講武漢肺炎?可見法官已有高度政治成見。法官判決表現自己的政治立場,須被深刻檢討。
「還以為是國民黨文宣!」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法官這些講法凸顯是用個人意識形態審判,林飛帆說法是強調民主價值同盟及和平理念追求,拿來類比統促黨、共產黨這群人的言行,很難讓人信服這是公正判決。該案凸顯「反滲透法」有不足之處,只能用「社維法」移送,未來應修正「反滲透法」,否則法官自由心證這樣判,很難對社會交代。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這位法官眼界陷於所謂的言論自由,殊不知這些罪惡就是假借自由之名、掩蓋出賣台灣之實。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說,裁定書似乎是該法官自己政治主張的作文簿,「覺得這位法官並不是法官,而是一位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