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議近日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專家認為,目前政府推出來的囤房稅2.0草案,要看想達到什麼目的,如果是想要健全租賃市場、鼓勵囤屋族將房屋拿出來出租,恐怕難達政策目標。
財政部近日公布囤房稅草案,主要修正重點除了非自住房屋「全國歸戶」、稅率調高為2到4.8%,以及採「全數累進」;如果地方的房屋現值、差別稅率符合財政部所公告的基準,卻造成稅損,財政部會予以補足獎勵。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表示,如果政府想要租賃市場健全,囤房稅2.0是無法達成這個目的,首先目前的租賃市場供給上就缺乏,房屋出租有很大的風險,包含房屋管理、租客上都是房東要負責,加上隨著房價上漲,房東的租金報酬率很低,所以即使房屋稅申報租金所得可以較優惠的稅率,許多房東若有機會,仍會選擇不報所得。
彭建文認為,如果要解決租賃市場的問題,應該是從補助、降低房東出租的風險,提供囤房者給的意願。同時囤房稅2.0上路,一定會讓租金上漲,「稅」不僅是最後的手段、甚至可能無法解決任何問題。
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也認為,課徵囤房稅對於房市「抑制」的作用十分有限,財政部應該以補助為獎勵、懲戒為手段。現在設定「參考標準」來要求地方政府稅率標準不能相差太遠,雖然不會違法,但是也相對地擠壓到了地方自治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