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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17)日在行政院會報告「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針對近期駕駛不停讓行人發生事故及回應社會對行人安全環境的訴求,跨部會訂定短中長期「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宣示政府貫徹執行改善行人交通安全的決心,並清楚揭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030年前降低30%之目標,長期朝「零死亡願景」(Vision Zero)邁進。
交通部指出,提升行人道路交通安全,必須拉高層次從都市整體運輸系統規劃觀點出發,由道路系統、公共運輸與人行環境進行整合規劃,「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針對行人交通安全改善提出「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建置完整公共運輸系統」、「落實行人交通安全改善」三大作為,執行項目分短、中、長期推動。
短期項目為半年內可完成,其中,最重要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立法,預定9月送立法院審議。成立院級「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親自召集。提出4年 (113-116年)400億「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進行行人交通工程改善。另「盤點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優先改善項目」於最易肇事路口(段)及行人活動聚集地區(如公共運輸場站、學校周邊…等)計600處,進行交通安全設施改善,改善進度半年公告1次。
中期項目則須在一年內完成,將規劃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訂定行人設施重點項目、績效指標(KPI)及管理考核機制,且對地方政府制定課責機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規範中央每4年訂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部會每年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縣(市)每年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監理部分將「強化人車監理管理機制」包括:違規紀錄嚴重者恢復短期換照及須參加道安講習,擴大機車駕訓與道路安全駕駛訓練,也將落實駕訓班教學及管理。此外,擴大「公路公共運輸補助」如增加補助經費及修正補助制度,優先建設中南東及離島公共運輸環境。
長期項目界定在四年內完成,將落實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要求道路主管機關辦理定期安全檢核,對於高風險地點主動發掘潛在危險因子,進行預防性改善作為,建立規劃、設計、興建與營運之道路安全管理及檢核制度。
另「精進汽機車駕駛考驗制度」,未來機車將實施道路訓練及考驗、增加汽車道路考驗路線及項目,以提升駕駛人安全駕駛能力,並且精進駕訓評鑑制度,提升駕訓品質。
「全力提供公共運輸普及率」將持續推動並擴編公路公共運輸計畫,續辦行政院通勤月票TPASS,114年公共運輸運量提升5%。推動客運車輛電動化,113-119年將投入643億元,全國市區公車於2030全面電動化,以提升服務品質。此外,推廣共享運具(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成為連結公共運輸最後一哩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