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民進黨召開第二十屆第九次中執會,為回應國人對本黨改革的期待,中執會上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修正案。
「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修正重點
確保比《選罷法》更嚴格
新增「曾參與犯罪組織者」、「性侵害犯罪或兒少性交易者」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者,由「經判決確定」加嚴規定至「經起訴者」
取消原本「感訓執行完畢或刑執行完畢,緩刑滿10年可參選」的「10年條款」
中執會中也通過「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送全國黨員代表大會議決,該修正案因需經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方得生效,於提名時程上難以規範2024年總統與立委選舉。為確保宣示之落實及回應社會期待,故將本草案所修正之提名候選人限制資格,列為2024年選舉提名作業時徵詢、協調之重要參考。
民進黨非常重視社會各界的批評指教,為此我們秉持著誠信、正直、負責的精神,希望透過高於法律的嚴格標準,規範黨內從政同志,不僅要作為台灣政治的表率,更要重新贏得社會大眾的信賴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