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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林佳龍別急著告 先拿出口中的計程車車身廣告租賃契約」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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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被指發錢給計程車司機,並遭調查局移送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國民黨團今(10)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司法檢調對於任何個案不能辦藍不辦綠,應盡速依法偵辦;更呼籲林佳龍陣營,要澄清外界質疑,就該快點拿出口中聲稱的「計程車車身廣告租賃契約」,而不是對提出質疑者提告,企圖製造寒蟬效應。
總召曾銘宗表示,這此案件不用貼貼紙也能領二百元,到底是廣告?綁樁?還是賄選?請林佳龍講清楚、說明白,也請已經立案的新北地檢署,不要放水,不要等相關嫌犯串供完成,失去辦案先機,應該盡速依法偵辦。曾銘宗也說,去年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恆被檢調查提供炒米粉,當時顏寬恆就說「綠能他不能」,因此要呼籲檢調對於任何個案,不能只辦藍不辦綠。
首席副書記長謝衣鳯表示,林佳龍競總已經證實,有請4位計程車司機發錢給500輛計程車,請問,這4位司機到底是誰?而且,「不貼廣告」這句話非常關鍵,到底有沒有人授意說這句話?另外,林陣營也說,公車廣告及看板都有找代理商,但為什麼計程車廣告不找代理商?而是找計程車司機,林陣營口中的計程車廣告租賃契約,又是怎麼簽定的?希望林佳龍陣營可以拿出跟4位計程車司機的廣告合約,對外說明清楚。
謝衣鳯表示,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沈慧虹在10月3日告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結果新竹地檢署10月6號就發傳票,要吳子嘉14日應訊;但高端內線交易案被金管會移送9次,卻不見檢察機關偵辦。謝衣鳯說,既然司法單位稱林佳龍涉賄案已經分案,更在立院答詢時強調辦案不分藍綠一視同仁,就該如沈慧虹告吳子嘉案盡速調查。
新北市議員葉元之表示,網路上流傳的這三段影片,很清楚有一位司機和另一位計程車司機說,「這是林佳龍的貼紙,你拿去貼,不貼也沒關係,只要拍一張照片,就可以拿到錢。」葉元之說,不用做任何事就可以拿到林佳龍給的錢,大家當然會認為這是賄選。
葉元之也拿出法務部「賄選犯行例舉」表示,裡面有一項是「走路工」,給一筆錢要請你來,但來不來沒關係;或是「以工代賄」,給你一筆錢找你工作,同樣有做沒做沒關係,而網路上的影片就很像以上類型,假買廣告真賄選。
葉元之說,林佳龍陣營堅稱沒有賄選,是透過4位司機找500台小黃;但問題是,大家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林佳龍陣營口中的廣告租賃合約,在這個情況下,就對他及桃園市議員詹江春提告,這是林佳龍陣營所說的以訟止謗,還是要箝制外界提出質疑的言論自由?
葉元之說,林陣營有合約就快拿出來,如果沒有,是不是就是跟那4位司機隨便講講,錢有發出去就好,貼紙有貼沒貼沒關係。葉元之說,這件事太不合常理,參選人買廣告,錢付出去一定會去看廣告有沒有刊登,怎麼可能錢花了,有沒有登無所謂,錢發出去就好。
葉元之也認為,如果林佳龍陣營覺得被那4位司機騙了,為什麼到現在不告,是不是怕法院認證就是賄選,所以只敢告提出問題的人。葉元之也說,拍攝影片的司機昨天也跟他聯繫,強調當下的感覺就是賄選,因為對方很清楚地說,不用做任何事就有錢可拿,還是林佳龍的錢,司機才會錄下影片,林佳龍不能解釋不清就告人。
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黃心華表示,林佳龍愛騙人又常被騙;這次計程車車身廣告,真相只有二個,要不就是林佳龍草包被騙,或是作假廣告真賄選,希望檢調單位查清楚,林佳龍陣營也必須要說明白。
黃心華也說,有選舉過的人都知道,政治獻金收支都要有單據,這樣才能申報選舉經費支出,林佳龍已經選過很多次,為什麼連這種選舉ABC都不知道?還是裡面有見不得人的貓膩?因此,林佳龍必須針對資訊流、金流、人流說清楚,趕快拿出所謂的計程車車身廣告租賃契約,以及相關人士接觸管道、流程,還有所有金流,才能化解賄選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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