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今年6月29日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起業界、網友強力反彈。行政院蘇貞昌21日宣布暫緩推出,但國民黨團懷疑這是民進黨的緩兵之計,根本會在選後續推。國民黨團今(22)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在蘇貞昌院長宣布暫緩推動草案出後,竟然移花接木、睜眼說瞎話,竟將國民黨團提出的「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指鹿為馬稱是《數位中介法》草案,如此對國民黨潑髒水,行為言論相當可惡,難道民進黨籍立委,都是這樣的格調嗎?民進黨見到網路一片罵聲,所以縮手,竟然還企圖嫁禍給國民黨團,顯見《數位中介法》根本就是一部民進黨要的「網路戒嚴法」。
總召曾銘宗表示,綠委林靜儀委員為了替民進黨狡辯、帶風向,居然稱管制網路的法案是國民黨團先提出,藉此管制網路,但是國民黨團提出的是「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民進黨提出的《數位中介法》是要管制網路言論,而且所謂的不當言論,是由政府來定義。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見到網路一片罵聲,立即宣布暫緩推動,但是林靜儀委員不知悔改、不知檢討,竟然牛頭不對馬嘴,對在野黨潑髒水,實在是莫名其妙!民進黨怎麼會這樣的委員?林靜儀刻意抹黑、膽大妄為、口無遮攔,國民黨團給予最嚴厲譴責。
曾銘宗指出,民間團體「白色力量」在2019年7月19日,公布當時PTT遭刪文關於蔡英文總統的言論,高達784個帳號,刪除率高達97.3%,顯見網軍都是民進黨在養,NCC敢處裡嗎?NCC在陳耀祥擔任主委以後,已經淪為民進黨的NCC,已經沒有任何公信力,現在竟然要推動《數位中介法》,既然蘇貞昌院長宣布要暫緩推動,國民黨團要求陳耀祥下台負責,同時在新會期開議後,罷審NCC相關預算。
曾銘宗進一步表示,雖然行政院宣布暫緩推出《數位中介法》草案,但國民黨團高度懷疑這是緩兵之計,選後又將重新續推,因此呼籲國人睜大眼睛,如果年底選舉你要票投民進黨,就是對《數位中介法》投下贊成票,屆時網路文字獄的狀況就會來臨,因此再次呼籲國人,請用選票唾棄民進黨!
書記長李德維表示,有關《數位中介法》國民黨團請教蔡其昌副院長、綠委劉建國委員、鄭運鵬、前立委林佳龍、黃偉哲、陳其邁、李俊俋你們同意通過嗎?在102年綠委劉建國和上述提到的前或現任委員們,就已經提出「散播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倘若無受到損害,在《社會秩序維護法》有相關罰則,會影響言論自由。現今言論自由的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受到言論自由之保障。反觀NCC強推《數位中介法》,就是一部「網路戒嚴法」。
李德維指出,蔡英文總統在2013年反對《電信法》第9條內容中的相關限制,請問現在蔡英文總統,跟以前的蔡英文完全不相同嗎?根本就是昨是今非!昨日不少民進黨立委說NCC是「豬隊友」,尤其在選舉期間,但要請教民進黨口中的豬隊友是從哪裡來的?不就是民進黨立委全力護航通過的人事案嗎?所有現在所有NCC委員從主委陳耀祥開始,7位現任委員都是由民進黨立委強力護航下的「產物」,還有人要帶風向說某些委員委員是馬政府時期,「豬隊友」不就是你們自己護航出來的嗎?
李德維表示,包括中天撤照,哪一條不是NCC按照民進黨指示辦理?NCC不是民進黨的豬隊友,而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而現在國人對於《數位中介法》草案的推出發出怒吼反對,只見民進黨和NCC一推256,難道執政的民進黨都沒有人要負責嗎?國民黨團要求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NCC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到底是誰要求NCC要推出《數位中介法》草案?
藍委李貴敏表示,當行政院在6月29日宣布將推出《數位中介法》草案時,國民黨團就已經點出許多問題,這一個月以來,無論是民間業者和相關單位,都深切體會到草案內容跟「中介服務」關係根本不大,《數位中介法》本質就是21世紀的「網路戒嚴法」。李貴敏指出,《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本質,就是為綠營側翼、網紅取得金源、安插職位所制定的法律依據,國民黨團絕對不容許這樣的法律一方面箝制人民言論自由,另一方面又是用人民血汗錢,供養綠營側翼和網紅。
李貴敏指出,《數位中介法》第18條關於警示的部分,在提出警示或是移送法院做出裁定之前,居然還要徵詢民間團體意見,這個團體就是特別為綠營側翼和網紅所特別安排的「機構」。李貴敏進一步指出,在民主國家裡,司法是獨立,但是在《數位中介法》裡面,居然還有用特別預算設立「數位平臺爭議」機構,也因此,這部《數位中介法》有沒有達到「數位平台中介服務的」目的?顯然是沒有。
李貴敏再舉出,《數位中介法》第11條告訴業者,只要按這主管機關的指示,去針對某項訊息做出警示,就可以免責,這也就是說「我怎麼說,你就怎麼做」,例如近期發生的柬埔寨肉票詐騙案吹哨人,當政府把網路平臺也封鎖,吹哨人要到哪裡吹哨?要去哪裡讓其他人免於受害?台灣還有言論自由可言?
李貴敏表示,在一年前法務部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其中偵查機關可以透過程序,對偵查對象植入木馬程式,可以清楚取得想要取得對象的個資,進一步蒐集整理分析,甚至成為選舉的資料。當時包括國民黨團在內的在野黨以及民間團體,一致反對該法,法務部最後同意在野黨和民間團體意見,撤回「科技偵查法」草案。21日蘇貞昌院長說《數位中介法》沒撤回的問題,因為還沒有提到到行政院審議,國民黨團認為,即然沒有提到行政院,哪就不要再提出這部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21世紀的「網路戒嚴法」。
藍委葉毓蘭表示,網路業者和網友在這個周末齊聲譴責NCC推出《數位中介法》,沒想到民進黨立委林靜儀,竟然移花接木地汙衊我和洪孟楷提案的「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這個完全錯誤的「假訊息」,光是標題「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與「數位中介服務法」就完全不同,內容更是天差地別,想用打假訊息當藉口剝奪言論自由的惡法,就可以用假訊息來辯護嗎?
葉毓蘭指出,在109年10月6日提案的「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是協助許多受苦的婦女和兒童發聲,這也是民間婦團長期倡議,因為社會上有太多恐怖情人、不法組織,將兒少性私密影像在網路上流傳,即便在判決定讞後,仍無法有效讓性私密影像下架。但執政的民進黨並沒有回應,直到蔡英文總統在110年10月18日成為DeepFake(深偽)事件被害人之後,行政院才有動作,但未採用「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行政院只送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在今年3月31日於衛環委員會已經審竣。
葉毓蘭進一步指出,在衛環委員會審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時,林靜儀委員一次都沒有簽到、出席,完全不關心婦幼安全的保護,如今竟然蓄意將剝奪言論自由的《數位中介法》,與保護隱私的私密影像保護專法混為一談,如此胡言亂語的指控,不惜將各界努力多時的私密影像立法玉石俱焚,還偷換概念這樣的綠委,對得起人民得託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