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呂維胤今日(19日)於市議會質詢環保局,指出去年各區清潔隊隊員每人僅獲得500到1000元不等的資源回收獎金,月薪9萬以上的局長、科長等主管卻能領3000元以上的回饋金,獎金分配不合理也不公平,要求上級主管不應領取資源回收獎金!
呂維胤表示,資源回收獎金最初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獎勵辛勞在外風吹日曬、付出大量勞力從事清潔業務的清潔隊員,每年按照各區隊回收量,將當年度的資源回收回饋金作為獎金,分配予所有清潔隊員。
呂維胤進一步指出,110年資源回收回饋金總額約4百多萬元,各區清潔隊隊員每人卻僅被分配500至1000元的獎金,月薪9萬以上的局長及科長卻能領取3000元以上,讓清潔隊員僅能獲得上級主管獎金分配後的「餘額」,完全不合理。
呂維胤要求,已領有國家法定主管加給獎金的上級主管不該和不畏風雨、惡臭,長時間穿梭在廢棄物環境中的清潔隊員爭搶資源回收獎勵金,讓各區隊隊員能獲得與其勞力付出相對應的獎金,落實設立資源回收獎金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