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召曾銘宗表示,論文摘要是論文最精華的部分,摘要出來,倘若林智堅沒有抄襲余正煌論文,為何後畢業的林智堅論文摘要,跟先畢業的余正煌論文摘要相似度高達七成?林智堅始終講不清楚,國安局長陳明通講了三次,也講不清楚。曾銘宗指出,陳明通局長三次為林智堅的論文辯護、帶風向。7月5日的聲明稿陳明通局長說,「我徵得林智堅的同意,把林智堅的民調資料給余正煌用……,同時把林智堅當時初步寫的東西(前面幾章,尤其是研究設計)給余正煌參考。」7月23日4千字說明中,陳明通局長說,「先徵得林智堅的同意,讓余正煌使用林的資料,先有林智堅的研究跟資料,才有余正煌的寫作。」兩個聲明開始有所不同,有所變更。
昨天的聲明中,陳明通局長近2千字聲明裡又稱,「先修正林智堅論文相關部分,再交給余正煌參考,余不清楚文字來源屬於林智堅,以為是陳的修改建議,逕行使用。」國民黨團要請教陳明通局長,你所謂修正部分,是整篇論文?還是論文摘要?還是7月5日所說的?相關部分是哪個部分?貴為國安局長,越講越不清楚。
曾銘宗指出,在這個時刻,全都在關注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是否訪台?台海緊張,國安局長卻在收論文的爛攤子,這樣的國安局長適任嗎?適格嗎?放這正事不辦,為了幫林智堅在善後。曾銘宗表示,過去幾任國安局長,基本上不涉入政治領域,但是現在看到陳明通這樣的國安局長,國安交給這樣的國安局長,全民你能放心嗎?國民黨團不放心!非常不放心!
曾銘宗表示,7月8日余正煌律師曾說,雖然陳明通局長是余正煌的頂頭上司,但他相信「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下,相信不會有過度干預、不公的事實,相信長官很知進退,知道如何處理」。國民黨團要告訴余正煌和律師,你們太高估民進黨執政下的法治和依法行政,高估陳明通局長會知所進退,奉勸余正煌該打官司,就該去打官司,雖然國民黨團對民進黨執政下的司法體系沒有信心,但至少還是依法提出告訴吧!
藍委費鴻泰表示,國安局長陳明通昨日又發表了進2千字聲明,但是看到林智堅競選團隊在7月份將他的論文公布,國人赫然發現,林智堅2017年1月版論文和今年7月版有許多不同,包括頁碼編號、中文版摘要、英文版摘要;此外,在2017年版封面使用「Foundation」、「Lever」,2022年7月版用封面使用「Basis」、「Leverage」,這是重寫嗎?林智堅要自己出來說清楚嗎?還是要鄭運鵬委員幫忙呢?
費鴻泰進一步表示,陳明通局長第一次用口頭聲明為林智堅護航,第二次寫了4千字聲明,昨天第3次用了近2千字聲明,每次講的都不一樣。先說是原創,之後又影射余正煌抄襲林智堅論文,昨天又變成先改林智堅的原創和研究方法,再交給余正煌。陳明通的聲明遭余正煌律師反駁「不是事實」,余正煌律師不願意配合政治人物打口水戰,計畫提告用司法方式釐清事實。
費鴻泰指出,調查局是國內八大情治單位之一,他的頂頭上司就是國安局長陳明通,新竹調查局針對新竹棒球場重大缺失,是如何發包、驗收,幾乎以綁標方式招標,不知道有沒有開始展開調查?監察院更是噤聲,好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陳明通是否運用你的權勢,對付一位調查官?國民黨團提醒「通堅2人組」,不要污辱國人的智慧,一篇論文到底有沒有抄襲這麼簡單的事,需要陳明通局長3次發表聲明嗎?
費鴻泰表示,林智堅應該要學習余正煌,到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公開說明,清楚敘明當初論文寫作過程,不就清清楚楚了嗎?陳明通也可以主動要求到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以指導教授的身分說明,以召社會公信,這不是很好嗎?就算不方便到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可以召開記者會讓媒體一次問到飽啊?當台大教授鄭秀玲、中研院院士陳培哲、台大國發所新任所長劉靜怡,都說出對陳明通局長不利的看法,陳明通局長和林智堅是不是一次出來開記者會,對外一次說清楚呢?國人不希望再看到陳明通局長第4次的聲明。
藍委賴士葆表示,陳明通局長再次為林志堅的論文辯解,這次陳明通局長換說是先把資料交給林智堅,講成白話指余正煌抄林智堅論文,也難怪余正煌律師跳腳,考慮採取司法手段自清。賴士葆指出,學術上抄襲是有定義,倘若要用別人的資料,必須標示來源和出處。舉例來說,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學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當中,在第8條參賽學生注意事項的第4點:「若有引用資料須加引號「」否則視為抄襲作品;每次引用不得超過50字(不含標點符號),若超過50字視為格式不符。」
賴士葆表示,林智堅和余正煌相似度高達7成,又沒有標示出處,在學界普遍的認知是,兩篇論文大幅度相同,大都認定後面抄前面,幾乎沒有人會認同前面抄後面,陳明通局長再怎麼拗,以為官大學問大,其實是作賤自己保官位,犧牲了學術倫理。賴士葆進一步指出,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第七條之四:「學術倫理案件,涉及國際聲譽或嚴重影響社會觀感,經本部學術審議會工作小組……」但是到現在為止,並沒有看到教育部成立工作小組,為什麼?難道是林智堅是「小英男孩」?
再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第十三條:「學術倫理案件處理過程中之相關人員,與被檢舉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曾有指導博士、碩士學位論文之師生關係。」換句話說,陳明通局長是林智堅的論文指導教授,應該要迴避,但一而再,再而三地跳出來捍衛林智堅,這是政治動作,捍衛給蔡英文總統看的,已經違反「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此外,在蔡英文總統所畢業的倫敦政經學院的社會政策系中就有明文規定:「當你使用其他人的文章、文字、數字等必須指出來源。」林智堅用了余正煌的論文而沒有標記出處,就是抄襲的行為,連高中生都知道。這無關藍綠,關乎學術倫理、學術自由。
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林智堅為何不敢去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說明?難道是你不熟你的論文?連鄭運鵬委員都比你了解你的論文。與其發6千字的說明,為何不敢公開讓媒體問到飽?「二元勝算對數迴歸分析」怎麼做?「人口學變數」、「政治社會心理變數」怎麼做出來的?自己寫的論文,出來為自己寫的論文說明,有這麼困難嗎?除非,論文根本不是你寫的、抄來的,否則說一個謊,要用一百個謊來圓。
洪孟楷指出,從林智堅版論文摘要有關鍵字「太陽花學運」,但是摘要論文完全沒有提到「太陽花學運」;反觀余正煌版論文摘要中關鍵字也有出現「太陽花學運」,摘要內容找得到有關「太陽花學運」,林智堅是不是該出來說明,一篇論文最精華的摘要關鍵字有「太陽花學運」,但通篇完全沒有?
洪孟楷進一步指出,陳明通局長昨天在聲明中稱,是先修正林智堅的論文,再給余正煌參考,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林智堅論文文獻中又寫到,是參考余正煌的論文,難道是陳明通局長修正林智堅論文,在偷偷給余正煌參考,並沒有告林智堅?難道林智堅參考了余正煌論文時,都沒發現跟自己當初給陳明通局長修改時的論文,雷同這麼多嗎?到底是誰抄誰?還是無限循環雙方互抄?當全世界的焦點都在關注台海、關注美國眾議長裴洛西是否訪台時,國安局正忙著為了林智堅隔空串供、隔空串證,難道國人不覺得很恐怖嗎?
洪孟楷表示,全黨救一人還不夠,連內政部次長陳宗彥都要跳出來幫新竹棒球場重大缺失說話。請問,新竹幫球場關內政部什麼事?連一處球場不合格,造成職棒球員受傷,都還要大官們指指點點說不是弊案、醜聞,那麼請辭去官職,用黨員的身分為林智堅護航,否則全台2350萬人是無法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