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深陷論文抄襲爭議,昨日(22)態度強硬拋出「若有不法,歡迎提告」的訴訟策略,以為僅剩4個月的選舉,無法及時水落石出;此外,台灣大學與中華大學皆已組成相關委員會調查,最遲2個月內將會做出調查審定結果。國民黨團今(23)上午召開記者會,再度提出林智堅在台大國發所的論文,和指導教授陳明通與其他人過去所發表的學術期刊論文,有多處文字相通之處,且相同期刊多達3篇,期刊發表日期都在林智堅論文出刊日之前。林智堅的論文到底有沒有涉及抄襲?只有林智堅本人最清楚,何不公開向國人保證,論文絕無抄襲呢?
總召曾銘宗表示,林智堅針對國民黨在昨日召開記者會,強力回應的態度非常好!林志堅批評國民黨團用老招抹黑,態度強硬回擊「若有不法,歡迎提告」。國民黨團會完成他的心願。曾銘宗指出,竹科管理局答覆國民黨團立委林奕華提到「經查本局(竹科管理局)未有賀力行教授等人,向本局申請使用委託資料之申請書及授權書。」也就是沒有核准讓林智堅使用研究報告。此外,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論文和竹科研究報告,結論和建議完全相同,想找出有不一樣的字都不容易,當然是有抄襲和侵權。
曾銘宗表示,依據《著作權法》第91條第一項規定:「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屬告訴乃論」雖然國民黨團不是當事人,但一定會要求科技部督導竹科,依法提出告訴,完成林智堅的心願。
曾銘宗進一步表示,有關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論文案中,關鍵人物李友錚教授,他是林智堅口試論文召集人、研究所所長,也是竹科委託研究報告的計畫主持人,都屬於重要關係人,國民黨團呼籲李友錚教授出來講清楚、說明白,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到底有沒有涉及抄襲?國民黨團再次呼籲林智堅,有沒有抄襲是事實問題,也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國民黨團沒有抹黑你,為了維護中華大學學術倫理,以及過去辦學績效,請中華大學盡速審查林智堅抄襲案,並公開時程。假設中華大學承受外界不當壓力,無法客觀審查,國民黨團建議中華大學交由機器人比對審查,以昭公信,中華大學加油吧!
藍委費鴻泰指出,國民黨團持續比對林智堅在台大國發所的碩士論文,進一步發現2016年7月在遠景基金會季刊第十七卷第三期,由陳政一、楊喜慧、陳明通三人所共同撰寫的「馬習會前後的民意調查分析」,在林智堅2017年1月出版的論文中,第8頁與陳政一等3人「馬習會前後的民意調查分析」的第22頁,有44個字相同。林智堅論文第49頁與「馬習會前後的民意調查分析」第26頁,有57個字相同。林智堅論文第50頁與「馬習會前後的民意調查分析」第27頁,有86個字相同。
另外,在105年2月由陳明通、楊喜慧所共同撰寫的「2014年台灣地方選舉『柯文哲現象』的外溢效果: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智堅的個案分析」的選舉研究第23卷第1期,在林智堅國發所碩士論文第14頁與該篇研究的126頁,有65字相同;以及林智堅論文第4頁與該篇研究的第121頁,有47字相同。
在楊喜慧、鄭龍水、陳明通105年9月所共同撰寫的「馬習會對兩岸政治談判的民意衝擊:一項臺灣民眾的滿意度調查分析」中國大陸研究第59卷第3期,林智堅國發所碩士論文第8頁與該篇第10頁,有49字相同。林智堅國發所碩士論文第49頁與該篇第26頁,有56字相同。林智堅國發所碩士論文第50頁與該篇第15頁,有62字相同。
費鴻泰表示,從統計的角度來分析,論文撰寫內容大都屬於研究方法,任何一篇研究方法,要去描述而不是抄襲,即便是參考他人研究成果,也很難有超過10個字是相同的,會超過10字相同的機率是非常的低。費鴻泰進一步指出,對照林智堅的論文和上述各篇研究報告,通篇連字都相同,更是少之又少。陳明通是林智堅的指導教授,林智堅的論文引用他人研究論文,只要註明出處,是沒有問題的,難道身為指導教授的陳明通,不知道林智堅抄襲你的研究論文內容嗎?國民黨團呼籲陳明通教授、林智堅出來對國人交代一下,林智堅國發所碩士論文,為何跟這三篇研究論文有這麼多字是雷同的?
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林智堅的論文門將近延燒快一個月,期間有不少人拿出白紙黑字、清楚對照,質疑林志堅在中華大學和台大的碩士論文有抄襲之嫌,一位要選直轄市長的人,道德標準是這麼的低,沒有下限嗎?林智堅的論文有沒有抄襲?全世界就是林智堅本人最清楚,如果論文沒有抄襲,何不正大光明公開告訴國人「論文沒有抄襲」?結果林智堅選擇不是公開保證論文絕非抄襲,而是稱:「若有不法,歡迎提告!」
洪孟楷不解的是,跟國人公開說明論文絕無抄襲,有這麼難嗎?所有研究生都知道,碩博士論文都要經歷自己一字一句,不斷地審視和修改寫出來,但只看到林智堅居然連皮厚到用「若有不法,歡迎提告」,這是吃定了選舉只剩下4個月,到選舉結束前都不會水落石出?還是認為一皮天下無難事?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提出林智堅論文內容,並未獲得竹科同意授權使用資料,但屬告訴乃論,所以也吃定了科技部、竹科管理局不敢對你「小英男孩」、民進黨寵愛的直轄市市長選舉候選人提告?所以才敢肆無忌憚說「歡迎提告」?
洪孟楷正告科技部,拿著人民稅金、用的是人民血汗錢,委託的研究報告成果,是屬於國家的財產、人民的財產,難道還不動作?科技部不把關就是瀆職,就是違反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而林智堅要你直球對決沒這麼難,道德感不要這麼低,有沒有抄襲自己最清楚,請對著全國人民說「論文到底有沒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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